601618:中国中冶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2016-12-01 19:39:24
发布机构:中国中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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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6-06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0月15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年第一次A
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冶金
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2016年4月20日,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16年第一
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对发行方案进行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以及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冶2015年度利
润分配的议案》,经分红除息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3.80
元/股(金额币种为人民币,下同),发行数量不超过2,582,252,631股,若公司
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已于2016年8月2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书面核准文
件。
根据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
票相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的授权,综合考虑国家产业调控政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等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发行数量的调整
(一)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2,582,252,631股(含本数)。在本
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二)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不超过1,921,726,315股(含本数)。根据
相关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由董事会视发行时市场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A股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二、关于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的调整
(一)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81,2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基础设施投资 1 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商务组团项目 214,000
2 泸州空港路建设项目 52,000
节能环保投资 3 湛江钢铁环保项目 49,000
房地产开发 4 天津新八大里地区七贤里项目 251,000
保障房 5 汪家馨城二期项目 76,000
6 满堂家园项目 45,000
其他 7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94,256
合计 981,25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二)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0,25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拟用于以下项目:
类别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万元)
基础设施投资 1 珠海市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商务组团项目 214,000
2 泸州空港路建设项目 52,000
节能环保投资 3 湛江钢铁环保项目 49,000
保障房建设 4 汪家馨城二期项目 76,000
5 满堂家园项目 45,000
其他 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294,256
合计 730,256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部分的募集资金均不用于房地产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