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67 证券简称:
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1号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2月3日召开2016年第
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该股东大会决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2017年1月18日,公司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
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将至,为确保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决议
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自2017年2月3日至2018年2月2
日。
公司已于2017年1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议案由持有公司33,793,137
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22.35%的第一大股东海南祥源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