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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诺生物: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1-24 17:29:23 发布机构:三诺生物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98 证券简称:三诺生物 公告编号:2017-006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1月19日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分别为欧阳柏伸先生、周清华女士和陈继东先生,会议由欧阳柏伸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黄安国先生(兼任财务总监)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参加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业务骨干、其他有特殊技能或特殊贡献的正式员工,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属于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欧阳柏伸先生、周清华女士和陈继东先生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登的《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监事欧阳柏伸先生、周清华女士和陈继东先生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单及其份额分配的议案》 本次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均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监事欧阳柏伸先生、周清华女士和陈继东先生均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关联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并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诺生物传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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