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457 证券简称:
赢合科技 公告编号:2017-008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于 2017年1月 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的核准批复,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截至目前,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东莞市雅康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康精密”)100%
股权的过户手续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雅康精密已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
1、资产交付及过户
雅康精密依法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过户事宜履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6日领取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发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745120137),标的资产过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成,并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公司持有雅康精密100%股权。
2、后续事项
公司尚需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4,766,049股
股票,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续,并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对价。
同时还需在证监会核准文件有效期内进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工作,并向工商管理机关办理
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变更登记手续,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本次收购的实施。
二、关于本次交易实施情况的中介机构结论意见
1、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2月6
日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实施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了法定的审批、核准程序;标的资产已办理完毕过户手续,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标的资产的所有权;本次重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法律障碍和重大法律风险。
2、法律顾问意见
公司本次交易事项的法律顾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于2017年2月6日出具
了《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认为:
本次交易已获得全部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法定条件;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协议的约定,上市公司已合法取得雅康精密100.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关后续事项的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三、备查文件
1、《兴业证券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关于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资产过户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3、雅康精密工商变更资料。
特此公告。
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