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2-10 22:15:00
发布机构:浔兴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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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98 证券简称:浔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2月9日15:00至2017年2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施能坑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5,211,3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5283%。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4,861,2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430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8%。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8%。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5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78%。
3.施能坑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选举王立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2 选举曾德雄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3 选举许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4 选举舒荣凤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5 选举王鹏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6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 选举葛晓萍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4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会成员的议案》
3.01 选举李西娟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194,909,6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5%;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48,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8249%;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及修改
的议案》(该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195,211,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35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杨文杰先生、黄环宇先生现场见证,并出具了《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二�一七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