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602 证券简称:
世纪华通 公告编号:2017-025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通过专人送
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7年
4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越爱路6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苗通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张杰军先生、梁飞媛女士、陈卫东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及《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编制和审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345,590.24万元,较上年度增长14.21%;营业成本为
228,792.90万元,较上年增长 9.59%;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345.57万元,较上年度增长23.44%。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6年度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司
2016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840,480.41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
的法定盈余公积5,784,048.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78,895,687.79元,减去公司已支付
的2016年半年度现金
股利102,709,204.00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428,242,916.16元。
为了更好的完成公司重组工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不分红、不
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
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
程》及《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
分考虑了公司2016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6年12月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6年度内部控制制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公司对2016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并编制了《2016年度内
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2016 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连续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在以往与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均能按照有关法规政策,独立完成审计工作,为公司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起到了积极的建设性作用,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该所为本公司审计业务签字的注册会计师符合《关于证券期货审计业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定期轮换的规定》的文件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成2016年度审计工作情况
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和评价,建议续聘为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董事会同意公司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的财
务审计机构,聘期1年,聘请报酬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23日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世纪华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