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54 证券简称:
瑞凌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2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7年4月22日在美伦会所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傅艳菱女士召集和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
证监会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
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核查了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
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现阶段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
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
月25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
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此议案需提请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7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独立、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满足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和独立的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审计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决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
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获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以买入理财产品时点计算)。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
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
25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
《关于2016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公司》具体内容详见2017
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以 3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
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中国证监会创
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