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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知识:新股发行制度

新股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

新股发行制度是指发行人在申请发行股票时必须遵循的一系列程序化的规范,具体而言,表现在发行监管制度、发行方式与发行定价等方面。

股票发行制度主要有三种,即审批制、核准制和注册制,每一种发行监管制度都对应一定的市场发展状况。在市场逐渐发育成熟的过程中,股票发行制度也应该逐渐地改变,以适应市场发展需求,其中审批制是完全计划发行的模式,核准制是从审批制向注册制过渡的中间形式,注册制则是目前成熟股票市场普遍采用的发行制度。

目前我国新股发行实行的还是核准制,但是正在向注册制迈进。

近年来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历程

证监会最早于2009年6月推出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当时,《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的正式实施拉开了IPO改革大戏的序幕;2010年10月,发布《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重点在新股定价方面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2012年4月,《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这一阶段的改革重点在于抑制“三高”发行,并着力加大对信息披露的要求。

2013年11月30日,《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新体制改革的意见》的实施,迎来了新股发行制度的第四轮改革,此后,一系列配套措施也陆续出台。

经过数轮改革,新股发行注册制的轮廓渐渐明晰,而《意见》的发布,是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推进资本市场监管转型的重要突破口,改革意义重大。今年6月底,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曾在新闻例会上表示,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方案,计划今年底以前提出具体方案。

不过,注册制实施仍需一个过程,并且要以《证券法》修改为前提。业内人士认为,注册制改革必须完善退市制度等相关配套措施。

2014年8月15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自《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对反馈意见作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退市意见》后尽快发布实施。

自2009年以来,每一轮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都伴随着争议,由肖钢主导的第四轮IPO改革也在“摸着石头过河”过程中不断推进。

截至8月21日,证监会一共受理首发企业618家。经过数轮改革,新股发行注册制的轮廓渐渐明晰,而《意见》的发布,是推进股票发行从核准制向注册制过渡的重要步骤,为注册制改革打下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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