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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及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博升优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升优势”)计划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其他时间不减持)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1,740,16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2022年3月29日,博升优势披露的前述减持股份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1)股份来源为非公开定向增发股份,已解除限售;(2)博升优势及一致行动人皮荃自2021年10月13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后累计减持比例为1.9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减持期间,博升优势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博升优势的减持计划有关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3、博升优势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博升优势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博升优势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博升优势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实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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