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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020598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边框产品:作为公司传统优势产品,始终保持细分市场领先优势,2021年在原有稳定海外市场业务的基础上,开启国内边框战略业务布局,优化完善自动化生产工艺,投入研发边框新材料应用,进一步提升边框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拥有500多种产品设计数据库,30余种自主设计方案,与全球前25名光伏组件生产商保持长期稳定战略合作,为超过15GW的组件厂商提供定制边框,连续多年占据海外市场份额的首位。

2、支架产品:爱康支架将持续紧紧以市场和客户需求为根本价值导向,进一步通过技术研发,巩固并提升以包括地面支架、屋顶支架、BIPV支架、农业大棚、漂浮支架系统、螺旋桩等全系列的常规支架系统解决方案;同步,快速加大智能追踪支架、手动可调支架和柔性支架系统解决方案的全方位人力、资金、技术等资源投入,满足更高更广的客户和市场需求。

3、高效光伏电池组件产品:公司目前拥有湖州、赣州、苏州、泰州四大产业制造基地。此外,公司还将采用合资、合作及产业基金等运营模式,开展舟山12GW及温州8GW高效电池及组件投产建设。电池方面:公司全新发布AK iCell异质结电池,已实现量产平均转换效率24.5%以上,双面率可实现95%,更易保持高良率,无PID,更低LID,可实现100μm硅片量产厚度。组件方面:主推AK iPower高效异质结组件和AK iChaser高效PERC组件,AK IPOwer目前有4.0/5./6.0/7.0四大产品系列,采用166mm/210mm HJT电池,最高功率可达700W,转换效率达22.53%,双面率达85%以上,具备更低衰减、更低温度系数等优势,最终可实现10%左右发电量提升、3%左右LCOE下降及更高收益率的优异表现。AK iChaser目前有4.0/5.0/6.0产品系列,最高功率可达670W,采用182/210mm PERC电池、多主栅技术、半片无损切割技术,具备高效率、更低LCOE等优势。

4、新能源发电与综合电力服务:公司在报告期内出售381.5MW并网光伏电站,进一步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提升公司现金流;剩余部分电站的出售工作均在有序推进。通过对剩余光伏电站重资产的出售处置,逐步明确以新能源运维服务为基础,结合电站检测、电力交易等业务做大做强公司的目标,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新能源领域的知名度,将公司打造成以综合能源管理服务为根本的业内知名企业。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4月28日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0)第020598号)。公司董事会、管理层高度重视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积极采取措施解决、消除上述事项的影响。2021年2月7日,公司年审会计师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苏亚核【2021】7号),报告认为:“爱康科技公司编制的《关于2019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与实际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

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事项

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及2021年6月28日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A股普通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为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低于人民币2.2元/股(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5元/股(含)。按照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的条件下,以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测算,本次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低于8,000,000股(含),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482,689,935股的0.1785%;按照本次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7.5元/股(含)的条件下,以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测算,本次预计回购的股份数量不超过16,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482,689,935股的0.3569%。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1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规定,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3、出售参股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临时会议、2021年9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临时会议、2021年12月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临时会议、2021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售参股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三峡电能有限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南召县中机国能电力有限公司、无棣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莒南鑫顺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嘉祥昱辉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利源新辉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五家渠爱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凤庆县爱康电力有限公司、禄劝县爱康能源电力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州中康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和无锡爱康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已完成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0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2022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邹承慧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耿乃凡、何前、杨胜刚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何前、耿乃凡、杨胜刚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同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落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管理生产经营、执行公司各项制度等方面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苏亚审【2022】536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909,548.0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364,115.35万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3,104.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04.4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466.95%。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60.02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13,574.0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334.0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29,990,529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查和评价,并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对《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逐项表决

1、为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

2、为湖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

3、为赣发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同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2年5月6日下午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7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4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5月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股份通过现场或网络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4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或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有关说明

上述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7有三个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2、登记时间:2022年4月29日、5月5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通讯地址:张家港市经济开发区金塘西路101号邮政编码:215600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签字)、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4)法人股东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5600

联系人:陈志杰

电话:0512-82557563 ;传真:0512-82557644

电子信箱:zhengquanbu@akcome.com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610,投票简称:“爱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6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及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人/本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字/盖章处)

被委托人联系方式: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1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3日以邮件方式传达给全体监事,2022年4月13日下午在张家港经济开发区金塘路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美怀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沈龙强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1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应了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60.02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13,574.0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334.0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29,990,529元(不含交易费用)。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且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得到有效执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体系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长期健康发展。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的情况,我们对该报告无异议。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披露。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3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60.02万元,加上年结转未分配利润-113,574.01万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7,334.0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2021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金额29,990,529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亏损,且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因此2021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现有的盈利能力,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考虑企业发展实际情况,业务发展规模、资金筹措能力,公司拟定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8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经公司测算,2021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项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8,770.61万元,明细如下:

二、单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如果该预计信用损失大于其当前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依据上述原则,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709.80万元、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人民币7,372.3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元:万元

(二)固定资产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

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技术的更新进步,报告期末公司张北项目业务停滞、部分老旧光伏项目产线、设备生产停滞或拆除,公司也在进行产线、设备升级。根据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的实际状态,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聘请了专业的资产评估、审计机构对上述资产情况进行判断。经审计、评估,2021年末公司对于固定资产共计提减值准备6,445.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18,770.61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5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向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爱康光电”)、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州爱康光电”)及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集团”)提供担保。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浙江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18,700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浙江爱康光电在2022年度的融资新增3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浙江爱康光电在2022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248,700万元担保额度。

2、为湖州爱康光电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湖州爱康光电的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其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6,000万元担保额度的基础上,为湖州爱康光电在2022年度的融资新增1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为湖州爱康光电在2022年度的融资共计提供16,000万元担保额度。

3、为赣发集团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光电”)的参股公司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赣发租赁”)为进一步拓展业务,计划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增融资175,360万元:赣发集团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赣州光电拟为赣发集团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96,659.59万元反担保额度的基础上,按照在赣发租赁的持股比例19.4435%新增为其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金额不超过34,1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为一年。公司为赣发集团在2022年度为赣发租赁的融资提供担保的反担保额度共计130,759.59万元。

上述额度内担保的具体事项,授权董事长邹承慧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注: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湖州爱康光电2021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3,537.65万元,净资产为17,000万元。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0万元。

(三)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上述被担保方2020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1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被担保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浙江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方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之额度为准,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二)湖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被担保方将视资金使用情况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担保金额以金融机构批准之额度为准,公司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三)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至目前,赣发集团为赣发租赁的担保协议已经部分签署完成,赣州光电为上述担保提供反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赣州光电将签署上述担保的反担保协议,赣州光电最终担保额度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核查情况:

2022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

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爱康光电的在2022年度的融资新增30,000万元担保额度,为控股子公司湖州爱康光电在2022年度的融资新增10,0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为赣发租赁融资向赣发集团提供反担保,本次赣州光电拟为赣发集团新增担保额度34,1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以持有下属公司的资产、股权等提供质押担保、转让下属公司股权并约定回购等担保方式。上述新增对外提供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

2、本次担保额度内涉及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及国有控股公司,对其担保财务风险较低,风险可控。公司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的日常经营的需求,有利于主营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上述被担保方未来收入稳定,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虽然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方未提供反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3、根据公司《对外担保决策管理制度》,公司指定专门人员持续关注上述被担保人的情况,收集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资料和审计报告,定期分析其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关注其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对外担保以及分立合并、法定代表人变化等情况,建立相关财务档案。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时,独立董事就公司新增对外提供担保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爱康光电为赣发租赁融资向赣发集团提供反担保,赣发租赁是赣州市规模最大的融资租赁公司,是江西省内第二家获得牌照的融资租赁公司。被担保方赣发集团主体评级AAA,是赣州市最主要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主体,在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处于绝对主导地位,担负着赣州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的重要任务。担保合理且担保风险比较低。我们原则上同意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实时关注上述被担保方的经营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06.07亿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70.76亿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85亿元;对出售电站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33亿元;对赣州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赣州发展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67亿元;其他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91亿元。以上担保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194.34%。若包含本次审议担保额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累计经审议的对外担保额度为113.48亿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经披露过的担保平移、代偿事宜外,公司没有新增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应承担的损失。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并依法采取措施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6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苏亚审【2022】536号),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1,620,235,711.46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1,620,235,711.46元,实收股本为4,479,532,523.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亏损的主要原因

2021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亏损,主要原因如下:1、报告期内,受国外新冠疫情的影响,公司海外业务市场开拓受到限制,而公司制造业产品出口销售比重较大,制造业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2、报告期内,铝、钢、硅片、电池片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均大幅上涨,且海运费大幅上涨,致公司制造业产品毛利下降;3、报告期末,公司对持有资产进行盘查,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损失;4、公司新投建高效电池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项目投建、运营、人员储备等均需公司持续资金投入,影响了公司损益。

三、公司为弥补亏损拟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针对造成亏损的情况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聚焦“智造高效新能源”为核心,以技术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以异质结电池组件为核心、边框支架为支撑的先进高效制造产业,通过苏州、湖州、赣州、泰州等多个基地的布局,力争成为高效HJT电池领域行业领军企业。公司将进一步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市场,加强控制成本,提升产品销售收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

2、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供应链体系建设工作,加强采购、运营等成本控制,并进一步提升公司防控市场风险的能力。公司将进一步推动经营精益化管控,通过日报、周报、月报等措施,增强公司执行力效率,推动项目实施落地和成本管控,提升公司产品毛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康科技”)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4)历史沿革: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前身为江苏苏亚审计事务所(原隶属于江苏省审计厅),创立于1996年5月。1999年10月改制为江苏苏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0年7月,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重组设立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2月2日,经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6)业务资质: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具有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案件管理人资格、司法鉴定资格、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格。

(7)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8)投资者保护能力: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9)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情况: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未加入任何国际会计网络。

(10)业务信息: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4.0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05亿元。2021年度共有审计业务客户4500余家,其中上市公司32家,审计费用7,016.9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执业经验。

(11)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C38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26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35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F52批发和零售业—零售业、D4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数共有815人。其中,合伙人46人,注册会计师33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04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瑞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多奇,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1999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3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20家,挂牌公司1家。

3、独立性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诚信记录

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因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三次,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龚瑞明、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多奇和拟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小祥近三年不存在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检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情形。

5、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参考2021年度审计费用与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2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业务能力、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因此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续聘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决议的相关独立意见;

6、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10           证券简称:爱康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2

江苏爱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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