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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69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回避表决。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7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5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2年5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详见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7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

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虎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申请13,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相关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林海川、林南通对该事项进行回避表决。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关联担保有关联的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担保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以及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担保事项所涉关联自然人为林海川先生和潘俊玲女士,林海川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潘俊玲为林海川配偶。

林海川和潘俊玲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及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拟向工商银行申请13,000.00万元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三江港口储罐有限公司、东莞市宏川化工仓储有限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及潘俊玲拟为本次银行授信事项提供最高额为15,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申请授信及担保相关协议目前尚未签署,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期限、授信方式、担保期限等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关联方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助于支持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公司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将不会收取任何费用,是为了帮助公司顺利取得银行授信,是其支持公司发展的体现。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年初至4月末,公司向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490.66万元,接受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包含其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提供服务的交易金额累计为127.18万元,前述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617.83万元。

本年度年初至4月末,公司审议通过的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累计为159,494.40万元(即港元192,000.00万元,适用汇率“1港元=人民币0.83070元”),关联方林海川和潘俊玲为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各项借款事宜均正常履行,不存在因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核了本次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事项,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本次关联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同意将《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担保行为将有利于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为支持公司发展,关联方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7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下午15:20开始,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上述提案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2年5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或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并接受子公司及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等。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2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出席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

(2)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其他持股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6月7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4、会议费用:出席会议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0

2、投票简称:“宏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6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单位)参加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赞成票,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回 执

截至2022年6月6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日期:

附注:

1、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于2022年6月7日17:00前将参会回执、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须填写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传回公司;

2、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2-07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概述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公司获授限制性股票的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552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以公司2022年5月20日的股本情况进行计算,公司总股本将由447,132,532股减少至447,067,01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47,132,532元减少至447,067,012元。本次回购注销事宜需由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办理后最终完成,最终股本结构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债权申报事项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有权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凭有效身份凭证及债权证明文件书面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1、申报时间及地点

(1)申报时间:2022年5月28日至2022年7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申报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其中:

(1)债权人为法人的,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申报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申报;

(3)委托他人申报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进行申报;

(4)异地债权人可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方式进行申报(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7月11日17: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联系方法

通讯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邮政编码:523000

电话:0769-88002930

传真:0769-88661939

联系人:王明怡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5月27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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