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7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江苏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江苏证监局关于对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2]70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于2022年2月22日披露2021年年度业绩预亏公告,预计净利润亏损5亿元至7亿元,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亿元至8亿元;于2022年3月15日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2,988.864.54元。你公司预计净利润为负值时,未按照规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预告。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你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强化信息披露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监督管理措施后1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公司将严肃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循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断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及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核实,确认: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及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
调整,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
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
露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宝胜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高管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高管人员不存在与公司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影响股价异常波动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或需要澄
清、回应的媒体报道或者市场传闻;亦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2年6月16日、6月17日及6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剔除大盘因素后,股价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
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0日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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