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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0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增加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00,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1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结合公司2022年度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日常经营和申请信贷业务的需求,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在为全资子公司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先惠智能装备(长沙)有限公司、先惠自动化技术(镇江)有限公司、SK Automation Germany GmbH、SK Automation America Inc.提供担供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000万元的担保,为控股子公司上海递缇智能系统有限公司、上海昆仑京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额度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50,000万元的担保,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拟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本次预计增加的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本次增加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与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在上述预计的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担保范围内的各子公司、孙公司合理分配使用额度;如在额度生效期间内有新设或收购子公司、孙公司的,对该等子公司、孙公司的担保,同样在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内分配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包括但不限于: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先惠自动化技术(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2、先惠智能装备(长沙)有限公司

3、先惠自动化技术(镇江)有限公司

4、SK Automation Germany GmbH

5、SK Automation America Inc.

6、上海递缇智能系统有限公司

7、上海昆仑京测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8、 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在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或互相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以公司或子公司、孙公司自有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产、机器设备、知识产权、货币资金、应收账款等)提供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子公司及其孙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 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并结合目前公司及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需求。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与专项意见

(一) 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孙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三)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新增对外担保预计额度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孙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被担保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12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19%,均为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被担保人的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2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情况概述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先惠技术”)分别于2022年5月20日、2022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交易对方购买其持有的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恒”)51%股权,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8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他相关公告和文件。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石增辉、林陈彬、林立举关于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书》的约定,公司已向石增辉、林陈彬、林立举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支付金额为人民币40,808.16万元(为本次交易对价的50.01%)。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7月15日披露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福建东恒51%的股权为向银行申请的不超过人民币48,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质押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日期:2014年5月6日

4、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林立举

6、公司地址:罗源县松山镇创业大道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9020984477150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金属加工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三、 合同主要内容

1、贷款金额:人民币48,000万元

2、贷款期限:7年(84个月)

3、担保方式:以公司持有的福建东恒51%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四、 股权质押的影响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3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拟投资金额:人民币70,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渠道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恒”)与罗源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乙方”)拟签署《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协议书》及其补充协议、附属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书》”)。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投资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可能存在市场变化、行业变化、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收益情况变化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动态并及时反馈,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达成预期投资收益。

2、项目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拟与罗源县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拟在罗源县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该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能进一步拓展福建东恒的相关市场份额。

(二)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说明

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特别规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甲方:罗源县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罗源县凤山镇北大路15号

乙方: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5栋5层

丙方: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宁德东恒机械有限公司)

公司及福建东恒与罗源县人民政府、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罗源县福州台商投资区91-B-10地块(原弘景木塑地块,面积约200.3亩)

3、项目内容:丙方拟在罗源县投资建设新能源电池模组端侧板项目、柔保护板CCS项目激光焊接总成项目、汽车模组压铆绝缘喷涂项目总投资约为人民币 7亿元,拟落地福州台商投资区91-B-10地块(原弘景木塑地块,面积约200.3亩),项目建成后产值约35亿元/年(人民币,下同)。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用地50亩,二期项目预计于本协议生效后1年内启动建设。项目具体位置、范围及面积详见规划红线图(宗地面积和宗地四界及界址点坐标,以资源规划部门勘测认定的结果为准),土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

三、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罗源县人民政府

乙方: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丙方: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二)主要权利及义务

(1)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应按本协议约定的投资强度进行项目建设,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亩(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出让地价款、厂房、设备、生活办公设施、基础设施和公辅设施等)。

(2)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应在甲方、乙方交付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土地且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取得现有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权证之日起6个月内一期项目投产,2025年8月3日前完成项目二期建设,并在项目竣工半年内投产。

(3)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应按照本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并保证用于发展项目实体经济,不得擅自改变本协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

(4)甲方、乙方同意并积极支持丙方项目在罗源县落地,在本协议书签订后,积极协助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做好项目报批等前期工作。甲方、乙方组织专班人员协助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在2022年8月31号前,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不动产权证,并协助办理相关的项目立项、规划、环评、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验收备案等全套手续,实行全程“一站式”服务,全程协助办理与政府相关的所有事务。

(5)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乙方在招引相同或类似的产业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丙方项目主体公司扩大产能。

(6)主要违约责任: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应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该项目土地及后续建设的建筑物应为丙方项目主体公司及经营公司自身生产使用。若丙方项目主体公司非基于自身生产经营使用之目的转让、入股、抵押、分割,向项目经营公司外的主体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理该项目土地使用权和后续建设的建筑物,应事先取得甲方、乙方书面审核同意,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按该宗地土地出让时的实际取得成本收回该项目用地,地上建筑物不予补偿。

(7)协议生效条件:本协议由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各自公章后成立,并经甲方专题会议及丙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为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速新能源市场的布局,通过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福建东恒的产能及产业布局,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福建东恒的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可能存在市场变化、行业变化、法规政策等不确定因素带来的经营风险及收益情况变化的风险。为此,公司将持续跟踪市场动态并及时反馈,在项目建设期间,加强建设过程管理,确保项目达成预期投资收益。

2、项目风险:本次项目投资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但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69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为林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次公司2022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是综合考虑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孙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担保事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增加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四)审议《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本次投资为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加速新能源市场的布局,通过项目的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福建东恒的产能及产业布局,同时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福建东恒的核心竞争力,拓展市场份额。本次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签署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1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是。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的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是以公允定价为原则,结合市场价格进行的定价,定价合理、公允,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恒”)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新增的关联方为福建东恒的关联方,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文件。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新增关联方及2022年度增加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注:关联交易增加金额预计期间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完成确定新增关联方之日起至2022年年底。

二、 主要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的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如下: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相关合同,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正常业务经营所需,均为福建东恒向关联方销售、采购、租赁等业务,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服务等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新增的关联方及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福建东恒与关联方之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福建东恒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有利于福建东恒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福建东恒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价格的制定遵循公平、自愿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未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重要控股子公司福建东恒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方及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88155    证券简称:先惠技术    公告编号:2022-074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26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6201号小昆山镇社区文化中心三楼3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6日

至2022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在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会议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

登记时间:2022年8月23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7:00)

(三)会议登记地点

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光华路518号

联系电话:021-57858808

联系人:何佳川

特此公告。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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