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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07年5月25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12.15%减少至7.09%,累计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66,732,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9%。

股票代码600446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83

债券代码:143367   债券简称:17金证01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份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累计减少达到变动标准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公司均无实际控制人,公司控制权情况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732,37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9%。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股东徐岷波先生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于2007年5月25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12.15%减少至7.09%,累计变动达到5%。本次权益变动后,徐岷波先生持有公司66,732,37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9%。具体情况如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使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目前,本公司各股东持股相对分散,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仍为李结义,持股比例为8.99%。

2、上述权益变动信息,详见徐岷波先生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公告披露同日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敬请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一日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金证股份

股票代码:60044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徐岷波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工业八路155号半岛花园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五道9号金证科技大楼9楼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2年9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金证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7年至2022年期间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12.15%减少至7.09%,累计变动达到5%所致。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金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07年5月25日至2022年9月15日期间,持有金证股份股权比例由12.15%减少至7.09%,累计变动达到5%所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2年6月17日通过上市公司对外披露了减持计划,拟在2022年7月8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8,821,636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明确的增持或减持其在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二、股东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07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证股份股票数量为16,696,292股(未送转股前),占金证股份当时总股本的12.15%。

本次权益变动后(2022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证股份股票数量为66,732,371股,占金证股份目前总股本的7.0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发行人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份权属清晰,全部为无限售条件A股,其中质押股份数量为33,2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9.75%,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53%。除前述质押外,其所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任何权利限制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冻结或司法强制执行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第八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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