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46 证券简称:
金圆股份 编号:临2016-076号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互助金圆”)经营和发展需要,互助金圆拟向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租赁”)以自有的部分土建资产和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5432.1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租赁期内,互助金圆以回租的方式继续占有并使用该土建资产和生产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远东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同时由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规定,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
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对外担保相关法规,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具体签署相关合同。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81671.0922万美元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
0000604624607C
4、法定代表人:孔繁星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成立日期:1991年9月13日
7、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35楼02-04室
8、经营范围:国内外各种生产设备、通信设备、医疗设备、印刷设备、教育/科研设备、检验检测设备、机械、电器、电气、仪器、仪表(以上包含单机及技术成套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机械设备及其附带软件、技术,以及房地产的直接租赁、转租赁、回租赁、杠杠租赁、委托租赁、联合租赁等不同形式的本外币融资性租赁业务等。
远东租赁与公司无关联关系,亦无可能或已经造成
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拟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互助金圆合法拥有的部分土建资产、生产设备,发票价值不超过1.6亿元,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2、类别:固定资产。
3、权属: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4、所在地:青海省互助县塘川镇。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1、融资金额:租赁本金15432.10万元
2、租赁期间:租赁期限3年
3、租赁方式:采取售后回租的方式。
4、租赁标的物:互助金圆合法拥有的部分土建资产和生产设备。
5、租赁利率:其中7500万元融资的租赁利率为3.28%/年,7932.1万元融资的租赁利率为6%/年,租赁手续费及租赁保证金按照公司与远东租赁签订的具体租赁合同的规定执行。
6、租金及支付方式:按季付息,按半年等额偿还本金。
7、租赁担保:由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到期日。
五、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由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互助金圆向远东租赁融资15432.10万元的融资本金及融资利息,担保期限为担保合同签署之日至融资租赁到期日,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子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互助金圆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均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六、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青海互助金圆水泥有限公司
1.互助金圆基本情况
成立日期:2008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互助塘川镇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邱永平
注册资金:55000万元
经营范围:熟料、水泥生产、销售;石灰石、石膏、粘土开采及汽车运输,水泥包装袋生产、销售。
与本公司关系:全资子公司
2.互助金圆2015年度经审计财务指标如下:
万元
指标名称 2015年度(合并)
资产总额 417,828.85
负债总额 228,992.12
其中:银行贷款 108,386.00
流动负债 182,492.65
净资产 188,836.73
营业收入 183,821.91
利润总额 35,410.27
净利润 32,878.40
资产负债率 54.81%
七、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其他安排,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八、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利用互助金圆合法拥有的部分土建资产和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公司资产,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保证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互助金圆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对公司本年度利润及未来年度损益情况无重大影响。
九、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意见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的经营和发展需要,同意互助金圆向远东租赁以自有的部分土建资产和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融资15,432.10万元,融资期限为3年。同时由公司为该项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互助金圆的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对手方远东租赁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资质,运营规范合规。公司全资子公司互助金圆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能有效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同意互助金圆向远东租赁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同意公司为互助金圆在本次会议审批额度范围内向远东租赁进行融资事项提供担保。公司拟担保的对象互助金圆具备良好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7,369.71万元(不含上述拟提供的担保),占公司经审计2015年度审计报告净资产的57.78%其中1900万元对外担保为公司历史形成的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逾期担保。
十一、报备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金圆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