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7-012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的议案》,决
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概述
2016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综合考虑内外部各种因素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三、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7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局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主要是基于近期再融资政策法规、
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而作出的审慎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拟募集资金用于“多功能转运及仓储一体
化建设项目”、“转运中心信息化及自动化升级项目”、“航空运能提升项目”、“城市高频配送网络建设项目”、“终端服务网点建设项目”。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终止后,公司仍将坚定不移地推进上述项目建设,通过使用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实现公司长期经营计划,提高公司中转操作能力和运营效率,增强快递服务网络的稳定性,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快速增长的需求。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是基于近期再融资
政策法规、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的变化以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策,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六、承诺事项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公告终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后1个月内不
再筹划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7年4月28日以网络方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