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中小板 > 正文

康力电梯: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修订稿)  

2017-05-12 20:33:51 发布机构:康力电梯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002367 证券简称:康力电梯 公告编号:201740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摘要(修订稿) 二�一七年五月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本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本资管计划”)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实施,但能否达到计划规模、目标存在不确定性;2、有关本计划具体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 4、有关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尚未签订,本资管计划尚未收到入资款项,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1、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成立。 2、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大股东借款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47,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0,0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不超过47,000份,单 个员工必须认购1份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 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 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并康力电梯1号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5、康力电梯1号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 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6、以康力电梯1号的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47,000万元,根据康力电梯10 月25日的收盘价15.30元/股估算,康力电梯1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 量约为3,071.9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85%。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 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7、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已经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且无异议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予以实施。 8、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目录 释义......7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8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变更及终止......10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11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11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13 九、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15 十、其他重要事项......16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康力电梯、公司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本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 本计划草案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草案) 公司控股股东、控股股东 指 王友林 持有人 指 出资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员工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管理委员会 指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康力电梯董事会聘请的高管,包含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等 本资管计划、康力电梯1号 指 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 向资产管理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管理办法》 康力电梯股票、公司股票 指 康力电梯A股普通股股票 委托人 指 本员工持股计划 管理人、资产管理机构、东吴证券 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 具备一定资格的商业银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指导意见》 指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章程》 指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文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的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员工持股计划》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任职、领取报酬,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参与名单经董事会确定、监事会核实。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47,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0,0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不超过47,000份,单 个员工必须认购1份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 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本计划不设置预留份额。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不含外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员工。其中,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9人,具体为:陈金云、顾兴生、金云泉、任建华、沈舟群、张利春、朱瑞华、秦成松、黄伟华,合计认购总份额不超过1,695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3.85%;其他骨干员工认购总份额不超过42,311份,占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为96.15%。 持有人名单及份额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持有人 认购份额(份) 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比例 1 董监高 1,695 3.85% 2 其余人 42,311 96.15% 合计 44,006 100.00% 注: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与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出资额对应的份数为准。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公司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其合法薪酬、大股东借款和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 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总额上限为不超过47,000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 位,每份份额为10,0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不超过47,000份,单 个员工必须认购1份的整数倍份额,且最低认购金额为1份。公司全部有效的员 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 股计划份额(含各期)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持有人认购资金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则视为其自动放弃相应的认购权利,其弃购份额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申请认购,申请认购份额多于弃购份额的,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定认购人选和份额。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和数量 1、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东吴证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东吴证券设立的康力电梯1号的全部份额。康力电梯1号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和持有康力电梯股票。康力电梯1号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以及法律法规许可的其他方式取得公司股票并持有。 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持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2、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数量 以康力电梯1号的资金规模上限不超过47,000万元,根据康力电梯10月25 日的收盘价15.30元/股估算,康力电梯1号所能购买和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约为 3,071.9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3.85%。最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 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1、康力电梯1号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的 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 算。 2、锁定期满后康力电梯1号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意愿和当时市场的情况 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3、除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另有相关规定外,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在下列期间不买卖康力电梯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康力电梯 1 号在决定买卖康力电梯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 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 划并康力电梯1号成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上限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 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 以延长。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性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 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 提前终止或延长。 四、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资产管理机构和管理委员会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并提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1、持有人会议是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所有持有人均有权利参加持有人会议。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表决,也可以委托其他持有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对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负责,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3、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权利: (1)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 (2)按名下的份额比例享有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购入至抛售股票期间的股利和/或股息(如有); (3)依法参加持有人会议并享有《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4)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4、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义务 (1)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用于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除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持有人不得任意转让其所持本计划份额,亦不得随意申请退出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名下的计划份额,均视为持有人持有,持有人不得替他人代持份额; (2)遵守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履行其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所作出的全部承诺,并按承诺出资的员工持股计划员工出资额在约定期限内足额出资; (3)遵守由康力电梯作为认购资金归集方,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同资产管理机构签署的相关协议; (4)按名下的本计划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的或有风险; (5)按名下的本计划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时的法定股票交易税费,并自行承担因参与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符合解锁条件,股票抛售后,依国家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税收;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5、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资产管理机构、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7)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6、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委托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六、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权益的处置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的权益分配 1、在锁定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在锁定期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时,新取得的股份一并锁定,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票的解锁日与相对应股票相同。存续期内,公司发生派息时,员工持股计划因持有公司股份而获得的现金股利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不进行分配。 (二)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处置办法 1、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约定的特殊情况外,持有人所持有的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不得转让、退出、用于抵押或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2、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未经同意擅自转让的,该转让行为无效。 3、在存续期限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持有人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能超过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限制)。 (1)在存续期间,持有人因个人原因辞职或未经过辞职审批程序擅自离职的(包括在结算收益之时,已经进入离职程序的); (2)在存续期间,持有人因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且按照规定被公司或下属子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个人拒绝与公司或下属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4、持有人身份变化的情形说明 (1)职务级别或岗位变更: 存续期间,持有人职位晋升,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存续期间,持有人职位降低,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依据已经通过审议确定的《员工持股持有人范围及份额确定标准》,并结合其实际职级任职期限(以月为单位)折合计算; 存续期间,持有人职务级别未变,岗位变更,则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2)丧失劳动能力 存续期间,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3)退休 在存续期间,持有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而退休,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 (4)死亡 在存续期间,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 (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持有人绩效和工作表现不达标情形的说明 (1)持有人持股计划权益将与其绩效考核和工作表现评估结果挂钩。绩效考核和工作表现评估依据公司与各机构和下属子公司负责人签署的“经济考核责任书”以及公司或各机构/子公司管理层书面确定的各岗位/职位人员的业绩和工作表现考核评估准则等。 (2)在存续期内,持有人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及规章制度,被正式处以2次 (含)以上口头警告或一次书面警告者,其持股计划权益减半。 (3)在存续期间,持有人年度业绩绩效考核或工作行为表现评分结果一年不合格,则其持股计划权益减半,连续两年不合格,则其持股计划权益取消。 (4)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它情形。 上述情况发生时,其被取消的份额权益将由管理委员会强制转让给指定的、具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人(受让时,持有人的持有份额不能超过单个持有人持有对应标的股票超过公司总股本1%的限制)。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股份的处置办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 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持有的份 额进行分配。 九、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一)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 1、经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选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公司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二)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资管计划名称:东吴-招行-康力电梯员工持股计划1号定向资产管理计 划 2、类型:定向资产管理计划 3、目标规模:本资管计划推广期规模上限合计为47,000份 4、委托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代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5、管理人:东吴证券 6、存续期限:本资管计划存续期为36个月,经管理人、委托人、托管人协 商一致,本资管计划可展期。本资管计划实际管理期限由本资管计划所投金融资产变现情况决定,具体情况由管理人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在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当本资管计划参与投资的金融资产全部变现,即现金类资产占资管计划净值比例为100%时,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本资管计划。 7、封闭期与开放期:除开放期外,本资管计划原则上封闭运作,期间不开放。本资管计划原则上不设置开放期,存续期内不办理投资者的参与、退出业务。 当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管理人可在网站公告设置临时开放期,为资管计划相应份额委托人办理退出或强制退出业务。 8、投资理念:本资管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三)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 1、参与费率:0; 2、退出费率:0; 3、管理费率:根据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确定; 4、托管费率:根据届时签订的资产管理合同确定; 5、业绩报酬:本资管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6、其他费用:除交易手续费、印花税、业绩报酬、托管费之外的资管计划成立后的费用,由管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的合同或协议的具体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费用,从资管计划资产中支付。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员工持股计划履行的程序 1、公司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征求员工意见后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2、公司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3、公司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就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已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表法律意见,并在召开关于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5、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后即可以实施。 6、召开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明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具体事项,并及时披露会议的召开情况及相关决议。 7、其他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需要履行的程序。 (二)公司董事会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不意味着持有人享有一直在公司或子公司服务的权利,不构成公司或子公司对员工聘用期限的承诺,公司或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关系仍按公司或子公司与持有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三)本资管计划的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偿还份额持有人。 (四)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产生的税负按有关税务制度规定执行,由持有人自行承担。 (五)公司的权利 1、若持有人因触犯法律、违反职业道德、泄漏公司机密、失职或渎职等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声誉,公司可取消该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其对应的份额按照本计划的相关规定进行转让。 2、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本计划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公司的义务 1、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关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相关法规为本员工持股计划开立及注销相关账户等。 3、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其他义务。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5月13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

下载金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