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医学: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5-19 23:42:31
发布机构:国际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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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6 证券简称:国际医学 公告编号:2017-044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有临时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
(详见本公司于2017年5月6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16
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 2016 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36)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2017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8日15:00至2017年5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西安市东大街解放市场 6 号开元商业办公
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史今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大会投票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0人,持有公司股
份578,845,44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9.37%。
其中,参加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7 人,代表股
份577,882,39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32%;参加网络投票
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96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8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逐项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二)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三)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四)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201,592,071.01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6,402,734.83元为基准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11,640,273.48 元,可用于支付普通股股利部分为189,951,797.53元,加上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925,459,167.27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115,410,964.80元。
决定以公司2016年末总股本1,971,049,3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0.30元(含税),实际分配利润合计
59,131,479.06元,余额1,056,279,485.74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7,449,49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99.76%;反对1,39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2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0,136,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3.52%;反对 1,395,9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6.4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六)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七)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提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八)五年发展战略规划(2017-2021)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九)2017年至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578,310,44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表决权 99.91%;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
0.0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
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1,425,1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 97.56%;反对 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2.4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0.00%。
该议案以超过三分之二的同意票表决通过。
(十)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77,449,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
权99.76%;反对53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09%;
弃权860,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0.1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
表决情况为:同意 20,136,1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
93.52%;反对53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2.48%;
弃权860,9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4.0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四位独立董事师萍女士、张宝通先生、杨乃定先生、常晓波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田慧、吕岩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关于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
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