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387 证券简称:
富邦股份 公告编码:2017-053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18
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具
体内容请详见2017年5月19日刊登于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距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
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124,972,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7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233000元;
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37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本次权益分派不进行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不
送红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4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7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7年6月5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6
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04 应城市富邦科技有限公司
2 08*****493 武汉长江创富投资有限公司
3 01*****204 聂志红
4 01*****267 宋金伟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17年5月22日至登记日:2017年6
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
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应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咨询联系人: 万刚、易�F
咨询电话: 0712-3257290
传真电话: 0712-3257290
六、备查文件
1、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圳
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湖北富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