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626 证券简称:远大控股 公告编号:2017-047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7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七
次会议于2017年6月8日以传真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6月6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金波先生主持,
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和充分讨论,对相关议案作出表决如下:
1、《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对外投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项须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审议本项时,关联董事金波先生、吴向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项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时须依法回避表决。
4、《关于补选邵伟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本项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表示同意。
本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相关规定本项采用累积投票制。
5、《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7年6月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远大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八日
附:邵伟先生个人简历
邵伟,男,1977年8月出生,大连铁道学院铸造专业本科。曾任中国南车
集团北京二七车辆厂技术主管、北京航舵律师事务所律师、深银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主管、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宁波东海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监办副主任,现任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安全管理总部副总经理。
邵伟先生不存在不得被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不曾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除在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持股比例35%)担任法律安全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以外,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