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252 证券简称:
上海莱士 公告编号:2017-052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7年5月4日召开的2016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6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总股本4,970,238,896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
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27元;持
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
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3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
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6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
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6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年6
月2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2017年6月19日下午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7年6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
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1 科瑞天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08*****110 RAASCHINALIMITED
3 08*****051 宁波科瑞金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052 深圳莱士凯吉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5 08*****122 上海凯吉进出口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望园路2009号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刘峥、张屹
咨询电话:021-22130888-217
传真电话:021-3751586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
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