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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900:长江电力200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6年度)  

2017-06-29 17:12:28 发布机构:长江电力 我要纠错
股票简称:长江电力 股票代码:600900 债券简称:09长电债 债券代码:122015.SH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6年度) 发行人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区中心广场香港中旅大厦第五层(01A、02、03、04)、17A、18A、24A、25A、26A 2017年6月 重要声明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泰联合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泰联合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目录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4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6 第三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7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9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的情况・・・・・・・・・・・10 第六节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11 第七节 跟踪评级情况・・・・・・・・・・・・・・・・・・・・・・・・・・・・・・・・・・・・・・・・・・・・・・・・・・・・・・・・13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4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5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16 第一节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核准情况及核准规模 本期公司债券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7]305号”文件 核准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发行不超过80亿元(含80亿元)公司债券,采取 分期发行的方式,第一期发行40亿元;第二期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24个月 内择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 债券简称:09长电债。 债券代码:122015.SH。 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35亿元。 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10年期。 本期公司债券年利率、计息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4.78%,在本期债券限内固定不变。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09年7月30日,付息日为2010年至2019年间 每年的7月30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到期日为2019年7月30日。本期 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担保情况: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的按期还本付息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于2016年8月31日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于2017年4月29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三节 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2016年度经营情况 发行人是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拥有总装机容量4549.5万千瓦,占全 国水电装机的比例为13.70%,2016年年发电量2060.60亿千瓦时,占全国水电 发电量的17.45%。发行人以大型水电运营为主要业务,运行管理三峡、葛洲坝、 溪洛渡、向家坝等4座巨型电站,为社会提供优质、稳定、可靠的清洁能源, 在发挥梯级电站综合效益、促进节能减排、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发行人秉承精益生产管理理念,不断提升流域水文气象预报精度,提升梯级枢纽联合调度能力,持续保持电站安全稳定运行水平,巩固公司全球水电行业的引领地位。 发行人经营范围为电力生产、经营和投资;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水电工程 检修维护。主营业务分为两大板块:电力行业和其他行业。2016年,发行人实 现利润总额 251.54亿元,同比增长 68.50%,净利润 209.38 亿元,同比增长 81.75%,每股收益0.9446元,同比增长35.29%。发行人2016年分行业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电力行业 48,494,145,629.78 18,984,876,869.84 60.85 3.22 6.39 减少1.17个百分点 其他行业 392,953,072.80 246,406,931.35 37.29 -5.15 -5.26 增加0.07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电力 48,494,145,629.78 18,984,876,869.84 60.85 3.22 6.39 减少1.17个百分点 其他 392,953,072.80 246,406,931.35 37.29 -5.15 -5.26 增加0.07个百分点 二、发行人2016年度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年末/ 2015年末/ 2016年度 2015年度 资产总额 29,889,493.19 30,451,743.28 负债总额 17,036,856.97 17,110,122.85 所有者权益 12,852,636.22 13,341,620.43 资产负债率(%) 57.00 56.19 流动比率 0.15 0.13 速动比率 0.14 0.12 营业收入 4,893,938.87 4,743,496.50 营业利润 2,227,670.04 2,110,108.27 利润总额 2,515,393.74 2,452,021.73 净利润 2,093,777.57 2,111,262.1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2,078,118.26 1,823,466.21 润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898,983.12 3,979,314.01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422,974.22 -300,952.7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407,031.31 -3,783,930.62 利息保障倍数 4.82 3.79 EBITDA 4,406,536.46 4,569,873.18 EBITDA全部债务比 3.87 3.74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倍) 6.68 5.20 注:2015年财务数据采用2016年年报重述后的期初数,未采用2015年年报重述前的期末 数。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说明书》约定,09长电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银 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严格按照《发行说明书》中的约定使用募集资金。 第五节 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计划和其它偿债保障措施,相关计划和措施均未发生变化。本期公司债券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已于 2017年 4月 28日在中国货币网http://www.chinamoney.com.cn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及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一、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1、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力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报告期内未发生需要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情况。 2、聘请受托管理人 发行人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要求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并订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在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3、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为本期公司债券提供保证担保 2009年7月10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 总公司)出具了《保函》,为本公司本次发行350,000万元公司债券提供全额无 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报告期内,未发生可能影响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重大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件。 4、其他保障措施 当公司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兑付本金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况下,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在未支付逾期的公司债券利息或本金前,不向股东支付已宣告但未派发的现金股利;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适时处置公司非电力对外投资; (4)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5)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不能按时支付利息、到期不能兑付本金以及发生其他违约情况,无需采取相应承诺的措施。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2009年7月30日。公 司债券的利息自起息日起每年支付一次,2010年至2019年间每年的7月30日 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下同)。本期公司债券到期日为2019 年7月30日,到期支付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公司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 年付息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到期日前6个工作日。在 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公司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年度的债券利息和/或本金。本期公司债券的付息和本金兑付工作按照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办理。 本期债券已于2016年8月1日支付自2015年7月30日至2016年7月29 日期间的利息。发行人利息支付及时、足额,无任何违约行为。 第七节 跟踪评级情况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出具了《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2009年第一期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2017)》。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 级A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09长电债”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AAA。 第八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 人会议。 第十节 发行人出现重大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出现《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重大事项。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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