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太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17-07-03 20:34:57
发布机构:永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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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7-5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本计划”),以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实施并完成了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况
1、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7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7年4月1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更正公告》,因部分员工姓名书写错误及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核算有误,鉴于此,对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由437人调整为434人,本激励计划授出的限制性股票总份额不变。
4、2017年4月29日,公司监事会出具《监事会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认为本次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公司已经通过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公司网站等方式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17年4月19日
---2017年4月28日。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于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异议。
5、2017年5月5日,公司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6、2017年6月2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授予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以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情况
1.授予日:2017年6月23日
2.授予数量:708.20万股
3.授予对象:398人
4.授予价格:7.94元/股
5.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序 获授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数量 获授股票数
号 姓名 职务 (万股) 占标的股票数 量占当前总
量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1 罗建荣 董事 14 1.9768% 0.0171%
2 金逸中 董事、副总经理 14 1.9768% 0.0171%
3 陈丽洁 董事、财务总监 14 1.9768% 0.0171%
4 邵鸿鸣 董事 14 1.9768% 0.0171%
5 戴涛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13 1.8356% 0.0159%
6 章正秋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7 周智华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8 白友桥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9 王春华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10 黄锦峰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11 卫禾耕 副总经理 13 1.8356% 0.0159%
小计 147 20.7568% 0.1795%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561.20 79.2432% 0.6852%
共计387人
合计 708.20 100% 0.8647%
注1、本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注2、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注3、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信息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布;
注4、本计划激励对象中包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11名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无买卖本
公司股票的行为;
注5、合计数与各子项相加结果的不一致是由于计算尾差造成的。
6、本次登记的激励对象以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调整后的名单数量情况一致。
7、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8、公司历次权益分派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和数量不存在影响和需要调整的情况。
9、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解除限售安排
本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计算的48个月与实施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全部解锁完毕或回购注销完毕之较早者。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锁定期满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解锁日。在解锁日后,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未满足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次解锁,即各个锁定期满后激励对象可分别解锁(或由公司回购注销)占其获授总数 40%、30%、30%的限制性股票。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锁数量占限
解锁安排 时间安排
制性股票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 40%
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次解锁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30%
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
本计划在2017-2019年的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锁,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解锁的必要条件。业绩考核指标如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指标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以2016年为基数,2017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6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以2016年为基数,2018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0%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以2016年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80%
上述各年度净利润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实施本计划发生的激励成本在公司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每次解锁时,根据《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达到7分及以上。
三、授予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6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50号”验资报告,对公司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公司已收到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缴纳的行权款共计人民币56,231,08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7,082,000.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49,149,080.00元。全部以货币资金出资。截至2017年6月23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26,085,587.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826,085,587.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2017年7月5日。
五、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
数量 比例(%) 股权激励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87,101,710 35.06% 7,082,000 294,183,710 35.61%
01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 3,668,400 0.45% 3,668,400 0.44%
02股权激励限售股 3,709,160 0.45% 7,082,000 10,791,160 1.31%
03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 20,502,306 2.50% 20,502,306 2.48%
04004高管锁定股 259,221,844 31.65% 259,221,844 31.3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31,901,877 64.94% 531,901,877 64.39%
三、股份总数 819,003,587 100% 7,082,000 826,085,587 100%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按新股本826,085,587股摊薄计算,2016年度每股收益为0.34元。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819,003,587股增加至
826,085,587股,由此导致公司原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莺妹、何人宝夫妇在授予完成前分别持有公司股份190,355,000股和148,40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3.24%和18.12%。本次授予完成后,王莺妹、何人宝夫妇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不变,分别占公司新股本的23.04%和17.96%。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