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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化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7-07-06 16:55:18 发布机构:方大化工 我要纠错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7-087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6月26日以传真、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17年7月6日在公司办公楼A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 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8人,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独立董事就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梦女士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等其它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截止本公告日,2012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行权11,643,440股,其中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已经全部行权,无需再作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激励对象采取自主行权模式行权了9,443,440份,剩余1,149,060份尚未行权。 2017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以2017年6月27日总股本691,643,4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47元(含税),留存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17年6月28日实施完毕。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公告 鉴于以上,公司董事会根据股权激励计划之规定对首次授予的第四个行权期行权价格调整为:派息后的行权价格P=P0-V=5-0.047=4.95元/股。 三、备查文件 1、2017年7月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股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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