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819/
900918 证券简称:
耀皮玻璃/耀皮
B股 公告编号:2017-022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概述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要求自2017年6月12日起在所有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该准则要求企业对2017年1月1日存在
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
的政府补助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本公司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修订后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
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内容
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
助》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并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将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年 2月 15 日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年 5月 10 日颁布的修
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对 2017
年 1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年 1月 1 日至上
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4、变更日期
自2017年6月12日起开始执行。
5、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将修改本报告期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
公司对2017年1月1日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
月1日至新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的政府补助根据新会计准则调整。故对报告期财
务报表累计影响为:“其他收益”科目增加47,728,667.39元,“营业外收入”
科目减少 47,728,667.39 元。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
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
(财会[2017]15 号)的具体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 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 号)的具体要求进行的合理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独立董事意见
2、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八届十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