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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集科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09-05 22:03:57 发布机构:万集科技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552 证券简称:万集科技 公告编号:2017-040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9月5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9月4日至9月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交易日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7 年9月4日下午 15:00至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盈创动力E座6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翟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股份68,320,400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304%。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6,52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181%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2人,代表股份231,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167%。 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议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1.01 选举翟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翟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崔学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崔学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会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刘会喜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田林岩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田林岩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邓永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邓永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选举白松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白松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01 选举巨荣云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巨荣云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黄慧馨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黄慧馨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黄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议案3.00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 人提名的议案》; 3.01 选举肖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肖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房颜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表决。 表决情况: 同意68,540,402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20,000股。 表决结果:通过。房颜明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议案4.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4,8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4,848,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6.00 《关于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8,446,48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622%;反对231,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反对231,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翟军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56,170,720股,为本次交易对手方阳光百校实际控制人,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7.00 《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 7.0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2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3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限售期/等待期、 解除限售/行权安排、禁售期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4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授予价格/行权价格的 确定方法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5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的授予与解除限售/行权条件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6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7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8 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09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10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7.11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8.00《关于公司<2017年度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 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议案9.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71,276,52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231,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5%;反对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公司股东刘会喜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345,440股、邓永强先生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为343,200 股,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激励对象的关联方,已回避表决该议案。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池晓梅、孙雨林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万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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