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0168 证券简称:
万达信息 公告编号:2017-114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9月11日召开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执行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基本情况
1、 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
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 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会计政策执行的是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
其中,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执行的是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
政部关于印发
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 [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 3、 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5月10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
的通知》 (财会[2017]15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修改财务报表列报,与日常活动 有关且与收益有关的政府补助,从利润表“营业外收入”项目调整为利润表“其他收益”项目列报,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2017年6月12日开始按照前述会计准则执行,对2017 年1月1日前存在的政府补助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2017年1月1日至前述 会计准则施行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前述会计准则进行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不产生影响,也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 三、 审议程序 2017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 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2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 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 府补助》的具体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7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万达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