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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安森: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2017-09-11 18:10:00 发布机构:梅安森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75 证券简称:梅安森 公告编号:2017-049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能被暂停上市的原因 因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安森”或“公司”)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第(一)项等的规定,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及暂停上市决定 若公司2017年度审计报告最终确定为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第13.1.5条规定,公司股票将于公司披露2017年年度报告之日 起停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停牌后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公司股票上市的 决定。 三、公司董事会已经采取和将要采取的工作措施 公司已采取各项经营措施促进公司基本面的好转,积极探索和布局环保、公共安全、综合管廊、安全云平台等多个极具发展空间的新业务领域,并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半年度已实现扭亏为盈。 2017年下半年,公司将根据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继续积极 推进各新兴业务领域的发展,完善内部管控,降低成本费用,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提高公司运营效率,确保2017年度实现扭亏为盈。 四、其他事项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3.1.2条第(一)项 规定,公司连续两年亏损的,在披露其后首个半年度报告时,应当首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之后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直至暂停上市风险消除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 2、公司2017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2017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期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23-68467829/68467886 传真:023-68465683 电子邮箱:lins@mas300275.com 特此公告。 重庆梅安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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