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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柏新材: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3 16:09:38 发布机构:惠柏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32862 证券简称:惠柏新材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1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博园路558号第2幢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杨裕镜 董事长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 2017年 9月25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发布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时间、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56,0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0.94%。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1. 议案内容: 详见《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17-053)。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17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事宜的议案》。 1. 议案内容: 为办理公司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建议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权益分派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权益分派工作需向上级主管部门递交所有材料的准备、 报审; (2)本次权益分派工作上级主管部门所有批复文件手续的办理; (3)本次权益分派备案工作; (4)本次权益分派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授权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日止。 2. 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6,0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 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唐芳、顾倩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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