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利信: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7-10-17 21:49:10
发布机构:飞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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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87 证券简称:飞利信 公告编号:2017-079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年 9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方便广大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公司于2017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下午14: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塔院志新村2号飞利信大厦九层多媒体
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杨振华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7日上午9:30到11:30,下午13:00到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15:00至2017年10月
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8人,代
表公司股份487,018,9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9321%。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20人,代表公司股份
486,375,14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887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
643,8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449%。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9人,代表股份68,492,175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4.7721%。
以上股东均为出席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17年10月11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振华、曹忻军、陈洪顺、王守言、高波、于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1 选举杨振华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杨振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杨振华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杨振华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1.2 选举曹忻军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曹忻军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曹忻军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曹忻军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1.3 选举陈洪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陈洪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陈洪顺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陈洪顺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1.4 选举王守言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守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40,6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428%;王守言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王守言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13,8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36%。
1.1.5 选举高波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高波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19%;高波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高波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1.6 选举于彤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于彤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于彤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于彤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8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石慧斌、王慧、刘俊彦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2.1 选举石慧斌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石慧斌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石慧斌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石慧斌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1.2.2 选举王慧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王慧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王慧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王慧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78%。
1.2.3 选举刘俊彦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刘俊彦获得的选举票数为 486,784,5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刘俊彦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刘俊彦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以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杨惠超、李士玉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1 选举杨惠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杨惠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杨惠超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杨惠超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2.2 选举李士玉女士为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李士玉获得的选举票数为486,784,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19%;李士玉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李士玉获得的选举票数为68,257,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7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律师、马鹏瑞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飞利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