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翼捷股份: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后)  

2017-10-18 15:55:39 发布机构:翼捷股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44 1 / 2 证券代码:430234 证券简称:翼捷股份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 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7年8月17日由专人向各位监事发出, 会议于2017年8月3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 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晶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 会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以书面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 为了鼓励和稳定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核心作用的员工,董事会提名周蓬、 沈建妹、夏志国、褚�F、张敏敏、崔鹏程、佘荣生、马永生、孟令海、袁智 武、胡泽嵩、李会敏、吴永国、余波、雒学良、薄世刚、胡菊、李海燕、华 明、汪锐、王爽、陈照彬、张利英、张晶、李知兰共25人为公司核心员工。 上述核心员工提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公司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30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2 / 2 向全体员工公示并征求意见。截止公示期满,全体员工均对提名上述员工为 公司核心员工无异议。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关于 提名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 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的各项规定; (2) 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核心员工的拟定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 密规定的行为。 回避表决情况:3位监事均为核心员工认定对象,均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 (一)《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翼捷工业安全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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