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旭蓝天: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5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2017-10-25 21:51:58
发布机构:宝安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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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东旭蓝天 证券代码:000040 公告编号:2017-106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融资5亿元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需要,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东公司”)拟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人民币5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东公司股权及部分土地提供质押和抵押。
贷款人(即债权人):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人(即债务人):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期限:3年
担保人: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5亿元整
质押物: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抵押物: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土地证书编号:惠东国用(2013)第1070059号】;惠东县宝安金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土地【土地证书编号:惠东国用(2015)第1070006号、惠东国用(2015)第1070005号】。
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 2017
年1月11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惠东
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额度10亿元提供担保的议案》,此次融资
担保额度在上述范围内,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惠东县宝安鸿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08日
住所: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沙咀尾填海处
法定代表人:黄志良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惠东公司100%的股份。
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 2017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266,115,697.80 719,382,042.74
负债总额 1,146,749,156.01 479,800,921.89
净资产 119,366,541.79 239,581,120.85
项目 2016年年度(经审计) 2017年1-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9,135,390.67 471,922,941.32
利润总额 61,141,428.46 160,286,105.41
净利润 48,109,531.41 120,214,579.06
三、担保形式
惠东公司向中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融资人民币 5 亿元,期限不超过 3
年,公司为该项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惠东公司股权及部分土地提供质押和抵押。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惠东公司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公司根据经营需要为其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的利益,亦不会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7年6月30日,公司在12个月内累计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
额度为人民币630,94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7.5%。
目前在履行中的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59,949.1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1.9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
担保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