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股市
您的当前位置:股票首页 > 三板 > 正文

季丰电子:权益变动公告(更正公告)(2)  

2017-11-14 18:25:15 发布机构:季丰电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0641 证券简称:季丰电子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1月1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官网(www.neeq.com.cn或 www.neeq.cc)上发布了《权益变动公 告》(公告编号【2017-013】),由于该公告存在错漏,本公司现予以更正。 一、更正事项的具体内容和原因 1、更正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人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洋森和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披露义务人应包含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洋森。 2、更正的具体内容 更正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505弄55号5幢1楼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13日 第一节 释义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动人 季丰电子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由55.2781%减 至49.3369%,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由87.5234%减至 81.5834%的权益变动行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 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9304138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1379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协议转让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季丰电子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止2017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9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5.27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101,379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 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12%。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票8,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36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01379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合计持股 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81.583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众公司名称 限公司 公众公司所在地祖冲之路 1505 弄55号5幢1 楼 股票简称 季丰电子 股票代码 870641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祖冲之路 1505 限合伙) 住所 弄55号5幢1 楼102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9304138股,持股比例:55.2781%;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1000000股,变动比例:5.9412%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后持股数量:830413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49.3369%;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更正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祖冲之路 1505弄55号5幢1楼1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1月13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2:陈洋森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浙江省江山市市区永康里 31幢 3 单元 305室 股份变动性质:无变化 第一节 释义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陈洋森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一致行动人 季丰电子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年11月13日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议转让方式减持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1,000,000股,持股比例由55.2781%减 至 49.3369%,季丰电子一致行动人上海季青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陈洋森合计持股比 例由 87.5234%减至 81.5834%的权益变动行 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至2017年11月13日交易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 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9304138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101379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陈洋森 股份名称 季丰电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5427362 占公司总股比例 55.2781%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356840股;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070522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 2017年11月13日 日期 权益变动方式 无变化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季丰电子股票于2016年12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止2017年11月13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930413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2781%。其中无限售流通股3,101,379股。 信息披露义务1人于2017年11月13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 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9412%。 信息披露义务人2所持股份无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1持有公司股票8,304,138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49.3369%,其中无限售流通股2101379股,有限售 条件流通股6558219股。季丰电子一致行动人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限合伙)、陈洋森的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81.5834%。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海市浦东新区 公众公司名称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 公众公司所在地祖冲之路 1505 限公司 弄55号5幢1 楼 股票简称 季丰电子 股票代码 870641 上海市浦东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祖冲之路 1505 限合伙) 住所 弄55号5幢1 楼102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 浙江省江山市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陈洋森 住所 区永康里31幢3 单元305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公众公司 东 否□ 实际控制人 否□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数量:9304138股,持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股比例:55.2781%;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陈洋森持股数量:5427362股,持股比例:32.2453% 行股份比例 合计持股数量:14731500,持股比例:87.523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上海季青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变动数量:1000000股,变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动比例:5.9412%,变动后持股数量:8304138股,变动后持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股比例:49.3369%; 比例 陈洋森变动数量 0 股,变动比例:0%,变动后持股数量: 5427362股,持股比例:32.2453%。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我们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上海季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4日
  • 深市A股涨幅
  • 深市A股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排名 名称 现价 涨跌幅

重要提示文章部分内容及图片来源于网络,我们尊重作者版权,若有疑问可与我们联系。侵权及不实信息举报邮箱至:tousu@cngold.org

免责声明金投网发布此文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不存在盈利性目的,此文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不承担任何责任。部分内容文章及图片来自互联网或自媒体,版权归属于原作者,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图表及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如无意侵犯媒体或个人知识产权,请来电或致函告之,本站将在第一时间处理。未经证实的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任何投资和交易根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股票频道STOCK.CNGOLD.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