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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佰电气: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银行账户被保全公告  

2017-11-15 16:27:47 发布机构:ST正佰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430450 证券简称:正佰电气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及银行账户被保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或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日期:2017年11月7日 (二)受理机构名称: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三)受理机构所在地:张家港市 二、有关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原告或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李刚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收到法院通知 4.其他信息: (二)被告或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正佰电气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蔡军强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尚未确定 4.其他信息: (三)第三人或其他利害相关人基本信息: 1.姓名或公司名称: 2.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 3.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 4.其他信息: (四)基本案情: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文件,根据银行转发给公司的民事裁定书了解案情情况如下: 申请人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正佰电气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江苏天翔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正佰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申请人江苏天翔电气有限公司以现金87500元提供担保。 (五)诉讼或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申请人江苏天翔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7日向法院申请财产 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正佰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文件 三、判决或裁决情况(适用于判决或裁决阶段) 2017年11月7日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作出的 (2017)苏0582民初12301号,结果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云南正佰电气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75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保全期限:银行存款一年、动产两年、不动产三年。上述银行存款冻结或财产查封。扣押期限届满前,申请执行人可申请延长期限,法院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 四、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经与银行确认,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中国银行昆山紫竹路支行账户、中国农业银行昆山玉山支行账户、苏州银行昆山支行账户被银行冻结。该诉讼对公司的运营产生了重大影响,公司正在与原告协商解决相关事项。同时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诉讼、仲裁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诉讼有导致公司资金流出的重大风险,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定书 江苏正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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