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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3937:丽岛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7-11-15 21:58:29 发布机构:丽岛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603937 证券简称:丽岛新材 公告编号:2017-008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77号)的核准,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222万股新股,并于2017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15,666万股增加至20,888万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5,666万元增加至20,888万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对《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相关议案已经于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公司于【】年【】月【】 第三条公司于2017年9月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万股,于【】年【】月【】日 5,222万股,于2017年11月2日 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万元。 币20,888万元。 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20,888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经 第一百九十八条本章程经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自公司股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丽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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