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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山股份: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2017-11-20 16:27:06 发布机构:银山股份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2247 证券简称:银山股份 主办券商:国融证券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安庆银山棉业储备有限公司、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滁州银山棉浆有限公司、合肥银山诚大棉业有限公司与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署了《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鉴于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由上述子公司为此提供反担保,并相互承担连带责任,期限自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公司与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担保合同》,约定由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向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贷款 5000 万元提供房产抵押担保,期限一年(以银行实际发放贷款时间计算)。 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以自有房产“房地权合产字第101742号房产”作为抵押,为公司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贷款5000万元提供担保。 公司与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签订《统一授信协议》,协议约定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滨湖支行向公司提供最高授信额度为5000万元的贷款。 (二)是否构成关联担保 构成关联担保。 1、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 2、安庆银山棉业储备有限公司、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合肥银山诚大棉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银山棉浆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因此,上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7年11月17日,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关于子公司向关联方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公司子公司安庆银山棉业储备有限公司、安徽银山纯棉家纺有限公司、滁州银山棉浆有限公司、合肥银山诚大棉业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了向关联方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姓名/名称):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与银屏路交叉口恒丰大厦A1409、A1410室 法定代表人:隋秀珠 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承接房屋维修、水电安装、室内外装饰、园林绿化工程,家政服务,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金属材料(不含贵金属)、机电产品销售;房屋买卖、租赁、置换、中介服务。 成立日期:2000年7月7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路与银屏路交叉口恒丰大厦A1409、A1410室 (二)被担保人信用状况(法人机构适用) 单位名称: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信用等级:- 资产总额:48,349,483.50元 负债总额:61,060,449.62元 净资产:-12,710,966.12元 营业收入:0.00元 税前利润:-4,476,142.83元 净利润:-4,476,142.8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 3、担保期限:两年 4、保证范围:授信银行的最高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 万元 及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提供担保的原因 公司在自身业务发展过程中,不断需要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补充流动资金。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合肥市供销商业总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支持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为了满足公司自身银行贷款的需要,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决定由子公司向关联方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的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 (二)担保事项的利益与风险 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拥有面积较大、价值较高的合肥市中心房产,资产实际价值较高。上述子公司为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项目 金额/元 比例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50,000,000.00 100% 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0.00 - 超过本身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50,000,000.00 100% 其中 资产50%的担保金额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担保 50,000,000.00 100% 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 其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60.82%。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00元,因担保被判决败诉可能承担的 损失金额为0.00元。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2、最高额抵押合同 3、担保合同 4、反担保保证合同 5、合肥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度审计报告 6、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合肥银山棉麻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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