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原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节能太阳能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有限”)的控股股东中国节能环保集团
公司、本公司及其他股东通过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
式将太阳能有限 100%股份置入重庆
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重庆桐君阁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中节能太
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公司”)。为消除和避免本公司
及本公司控制的全资、控股企业与太阳能公司产生同业竞争,本公司
特此声明和承诺如下:
1、 本公司同一控制人下属公司中国新时代控股(集团)公司(以
下简称“新时代集团”)通过其在香港的子公司持有位于希腊的部分
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希腊电站项目”),该等项目与太阳能公司
主要业务存在同业竞争的可能。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
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完成后的 24 个月内将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
项目对外转出,若新时代集团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成功将希腊电站项目
转出,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
后的 24 个月内促使新时代集团将希腊电站项目委托太阳能公司管理
2 年期,在希腊电站项目托管期间,本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可
以通过筹划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置换、资产收购以及资产出售等交易方
式逐步消除新时代集团与太阳能公司之间可能的同业竞争。
2、 除上述情形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本公司不会直接
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下同)
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也不会投资
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营的主营业务构成实质性竞争或可能
构成实质性竞争的其他企业;如本公司与太阳能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经
营的主营业务产生实质性竞争,则本公司将以停止经营相关竞争业务
的方式,或者将相关竞争业务纳入到太阳能公司经营的方式,或者将
相关竞争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本页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关于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之签章页)
深圳市中节投华禹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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