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风行: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7-12-05 17:14:33
发布机构:锐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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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简称:锐风行 股份代码:430194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名称: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锐风行
股票代码:430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七区2号楼2层201
股份变动性质:协议方式转让、减持
股份变动日期:2017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 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声明
第一节 释义--------------------------------------------------------2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8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锐风行 指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中诚永道 指 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 2017
年12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议转让方式减持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
司股份1,055,000股,由此导致持股比例由11.75%
减到10%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2年11月13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057365270R。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十七区2号楼2层201。邮编:100070。法定代表人:冯晓平,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企业管理咨询;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种 股份数量 占锐风行 所持股份性质及 股东持股变
义务人 股份名称 类 (股) 已发行股 性质变动情况 动达到规定 权益变动方式
份比例 比例的日期
中诚永 人民币 7,085,000股为 2017年12
道 锐风行 普通股 7,085,000 11.75% 无限售条件流通 月5日 协议转让
股
人民币 7,085,000股为 2017年12
合计 锐风行 普通股 7,085,000 11.75% 无限售条件流通 月5日 协议转让
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减持锐风行流通股1,05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本次交易已于2017年09月06日通过北
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内部审批程序,为自主自愿减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经过协商,以协议方式交易。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锐风行于2012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原为“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截至2017年12月4日,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锐风行股份7,085,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75%。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于2017年12月5日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锐风行流通股合计1,055,000股,占公
司总股份的1.75%。
上述变动后,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拥有锐风行股份
6,03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0%。
股东姓名 转让前 本次转让 转让后
股份额(股) 股份比例 转让股数 转让日期 股份额(股) 股份比例
中诚永道 2017年12
7,085,000 11.75% 1,055,000 6,030,000 10%
月5日
合计 7,085,000 11.75% 1,055,000 2017年12 6,030,000 10%
月5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涉及质押、冻结等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锐风行流通股,双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不存在行政转化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丁颖和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购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相关会议决议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办公室。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诚永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12月5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 公众公司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
流股份有限公司 D座135室
股票简称 锐风行 股票代码 430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中诚永道投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资管理中心(有 188号十七区2号楼2层201
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减少
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挂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是□否 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是□否
控制人 管理人员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7,085,000股,持股比例:11.75%
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6,030,000股,持股比例:1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是□否□不适用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
公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是□否□不适用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