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科技:权益变动公告
2017-12-13 18:18:22
发布机构:ST阿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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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4171 证券简称:阿拉科技 主办券商:浙商证券
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阿拉科技
股票代码: 834171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吴宇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浙江省安吉县昌硕街道市民中心香樟苑26幢
1单元4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9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1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3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4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吴宇青
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阿拉科技、公司、 称“阿拉科技”或“公司”)、 杭州阿橡投
指
阿橡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
橡”)
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公告书
吴宇青于 2017年12月12日通过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累计增
加持有阿拉科技的流通股3,721,590 股,占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阿拉科技股份总额 2.66%(增持后吴宇青持
有股份占阿拉科技股份总额的 12.32%)的权
益变动行为。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吴宇青,男,出生于 1977年 2月 4 日,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会计与审计专业,大专学历。2012年 1 月至 2013年 12 月在上海千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 理;2014年 4 月至今在浙江名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 2014年 8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董事;2014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任董事长、总经理。
吴宇青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股东(浙江 新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楚实业”)、邱梅芳、 杭州阿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宇投资”)、杭州阿橡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阿橡投资”)、吴宇青)互为一致行动人,合并计算其所持有公司股权以及变动情况。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止 2017年 12月 11 日(本次转让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 股份股份 股份数量 持股比 所持股份性股东权益
露义务 名称 种类 例 质 持股变动
人 变动 方式
达到
规定
比例
的日
期
浙江新 阿拉人民 40,036,771 28.67% 无限售条件- -
楚实业 科技币普 流通股
有限公 通股 40,036,771
司 股,有限售
股条件流通
股 0股
邱梅芳 阿拉人民 9,306,679 6.66% 无限售条件- -
科技币普 流通股
通股 2,326,669
股,有限售
股条件流通
股
6,980,010
股
吴宇青 阿拉人民 13,480,261 9.65% 无限售条件 2017-
科技币普 流通股年 12
通股 3,642,315月 12
股,有限售日
股条件流通
股
9,837,946
股
杭州阿 阿拉人民 3,721,590 2.66% 无限售条件 2017-
橡投资 科技币普 流通股年 12
管理合 通股 3,721,590月 12
伙企业 股,有限售日
(有限 股条件流通
合伙) 股 0股
杭州阿 阿拉人民 5,697,206 4.08% 无限售条件- -
宇投资 科技币普 流通股
管理合 通股 5,697,204
伙企业 股,有限售
(有限 股条件流通
合伙) 股 2股
本次一致行动人转让前合并持有股份为72,242,507股,占公司
总股份比例为 51.72%,吴宇青通过协议转让增持股份为 3,721,590
股,阿橡通过协议转让减持3,721,590股,一致行动人账户合并减持
0股。一致行动人账户未触动权益变动公告,但股东吴宇青的股权比
例从9.65%增持为12.32%,触动权益变动公告。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宇青购买流通股合计
3,721,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自愿增
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权益变动人阿橡转让流通股合计3,721,59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2.66%,交易双方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自愿增持或减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双方以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其他一致行动人本次不存在权益变动行为。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吴宇青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所持有阿拉科技的流通股 3,721,590 股,阿橡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减持所持有阿拉科技的流通股3,721,590 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行政划转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其他一致行动人本次不存在权益变动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义务披露人吴宇青的身份证复印件。
2、信息义务披露人吴宇青签署盖章的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经确认的复印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宇青
2017年12月13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市滨江区西
公众公司名称 杭州阿拉丁信息科技 公众公司所在地 兴街道江陵路
股份有限公司 2028号星耀城1
幢2305室
股票简称 阿拉科技 股票代码 834171
浙江省安吉县昌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吴宇青 信息披露义务人 硕街道市民中心
住所 香樟苑 26幢 1
单元402室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 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13,480,261股,持股比例:9.65%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3,721,590股 持股变动比例:2.66%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7,201,85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2.32%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增加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宇青
2017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