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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力智能:2017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7-12-15 18:30:07 发布机构:川力智能 我要纠错
公告编号:2017-032 证券代码:837376 证券简称:川力智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获 2017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税【2015】101 号文);QFII (如有)实际每 10 股派 2.340000 元,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注:个人股 东、投资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60000 元;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17 年 12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17 年 12 月 22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公告编号:2017-032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7 年 12 月 21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 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 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邛崃市创业路 7 号 联系人:钟在娥 电话:028-88745056 传真:028-88743328 成都川力智能流体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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