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新材:权益变动公告(2017/12/20)(2)
2017-12-20 17:41:28
发布机构:龙翔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454 证券简称:龙翔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龙翔新材
股票代码: 871454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荆河路1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龙翔新材、公司、
指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2017年12月20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让方式减持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500,000股,持股比例由 44.32% 减 至
39.32%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如出现股份比例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7月11日,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0000722034843M。住所: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东荆河路1号,邮政编码:430057,法定代表人:朱双全,注册
资本:961,124,002元,营业期限:长期,经营范围:电子信息材
料、半导体及光电材料、功能性新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
芯片设计和软件开发业务及服务;云打印及数字快印、服务(不含印刷);新材料、软件及芯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及服务;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及服务;专利转让。(涉及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本次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22,161,591股,
占公司已发行股份 44.32%;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
司股份19,661,591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39.32%。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名称 龙翔新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22,161,591
占公司总股比例 44.32%
无限售流通股4,053,863股,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有限售股18,107,728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权益变动方式 减持、协议转让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减持公司股票合计2,500,000股,占龙翔新材总股本的 5.00%,减持后总股数为19,661,591股,减持后的持股比例为39.32%。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减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以协议方式交易。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龙翔新材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湖北鼎龙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龙翔新材股份22,161,59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为44.32%。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协议转让减持
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19,661,591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9.32%,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1,553,863股,
有限售股18,107,728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 转让前情况 转让股份 权益变 转让后情况
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数量 动达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5%整数 (股) 例(%)
倍的日
期
湖北鼎 22,161,591 44.32% 2,500,000 2017年 19,661,591 39.32%
龙控股 12月
股份有 20日
限公司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龙翔新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龙翔新材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拨或者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2017年12月11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8%股权对应的9,000,000股流通股以 6600万元转让予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双方通过新三板股权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权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 公众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海门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龙翔新材 股票代码 871454
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汉市经济技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限公司 住所 开发区东荆河路
1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22,161,591股,持股比例:44.32%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500,000股 持股变动比例:5.0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19,661,591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39.32%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