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新材:权益变动公告(2017/12/20)(1)
2017-12-20 17:41:28
发布机构:龙翔新材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871454 证券简称:龙翔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挂牌公司名称: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 龙翔新材
股票代码: 871454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湖路特1-3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持、协议转让
变动日期:2017年12月20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标准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
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变动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
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12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13
第一节 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 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龙翔新材、公司、
指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公司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
本报告书 指
报告书
2017年 12月 20 日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以协议转让方式增持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500,000 股,增持后常
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由
10.00%变更15.00%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如出现股份比例误差为四舍五入所致,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基本情况
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立于2017年11月24
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2MA1TBRCD1U。住所:武进国家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湖路特1-3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孙伟立,合
伙期限:2017年11月24日至2027年11月23日,经营范围:利
用自有资金进行创业投资;实业投资(不得从事金融、类金融业务,依法需取得许可和备案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
股情况如下:
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伙)
股份名称 龙翔新材
股份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股份数量(股) 5,000,000
占公司总股比例 10.00%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变动情况 无限售流通股5,000,000股,
有限售股0股
股东持股变动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 2017年12月20日
权益变动方式 增持、协议转让
三、 是否需相关部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增持公司股票合计 2,500,000股,占龙翔新材总股本的5.00%,增持后总股数为7,500,000股,增持后的持股比例为15.00%。
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股东意愿自愿增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增持行为,交易各方之间以协议方式交易。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龙翔新材于2017年5月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并公开转让。截至2017年12月20日本次权益变动前,常州龙瑞实
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龙翔新材股份5,000,000股,占总股本
的比例为10.00%。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7年12月20日通过协议转
让增持公司股份2,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00%,其中无限售流通股 7,500,000股,
有限售股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权益变 本次权益变动前 增持股份 权益变 本次权益变动后
动人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数量 动达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股) 例(%) (股) 5%整数 (股) 例(%)
倍的日
期
常州龙 5,000,000 10.00% 2,500,000 2017年 7,500,000 15.00%
瑞实业 12月20
投资中 日
心(有限
合伙)
三、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龙翔新材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增持龙翔新材的流通股,不存在行政划拨或者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2017年12月11日,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和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公司 18%股权对应的9,000,000股流通股以6600万元转让予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双方通过新三板股权交易系统进行买卖交易。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 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内容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权转让协议》。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12月20日
附表: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南通龙翔新材料科技 公众公司所在地 江苏省海门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龙翔新材 股票代码 871454
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 信息披露义务人 武进国家高新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心(有限合伙) 住所 术产业开发区海
湖路特1-3号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无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为公众公司第一大股 否 是否为公众公司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继承□
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赠与□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其他□(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5,000,000股,持股比例:10.00%
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500,000股 持股变动比例:5.00%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后持股数量:7,500,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5.00%
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挂牌 是□ 否□ 不适用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是□ 否□ 不适用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龙瑞实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