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洛药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2017-12-21 18:40:01
发布机构:普洛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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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7-5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122,000,000元置换先期(截止至2017年11月30日)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22,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54,182股,发行价格8.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253,55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1,421,65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128,34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1月15日到位,并于2017年11月16日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和信验字(2017)第000124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中的12,200万元用于年产30
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8,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
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元)
号
1 年产30亿片口服固体制剂生产 351,710,000 122,000,000
线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80,000,000 80,000,00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1,550,000 40,128,346
合计 483,260,000 242,128,346
注: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公司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截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及拟置换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募集资金置
号 (元) 金额(元) 投入金额(元)换金额(元)
年产 30亿片口服
1 固体制剂生产线建 351,710,000 122,000,000 135,423,020.43 122,000,000
设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80,000,000 80,000,000 - -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1,550,000 40,128,346 - -
合计 483,260,000 242,128,346 135,423,020.43 122,000,000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于2016年3月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了安排:“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本次置换符合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作出的安排,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帐时间不超过六个月,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2、董事会意见
2017年 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 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监事会意见
2017年 12月21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元。
4、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经审慎审查后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有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2,000,000元。
5、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17)第000545号)。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监事会意见;
4.注册会计师鉴证报告;
5.保荐机构意见;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