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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2018-01-04 00:30:51 发布机构:万兴科技 我要纠错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兴科技”、“发行人”或“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6.55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8年1月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月9日(T+2日)公告 的《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 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并认真阅读2018年1月4 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 上的《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监会制定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I65),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57倍(截止2018年1月2日)。本次发行价格16.55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28,962.36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16.55元/股,发行新股2,000万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33,100万元,扣除 不含税发行费用约4,137.6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2.36万元,不超 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万兴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 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2436 号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主承销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万兴科技”,网上申购代码为“300624”。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 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无 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6.55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5、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16.55元/股进行申购, 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 6、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100万元,扣除不含税 发行费用约4,137.64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2.36万元。募集资金的 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请查阅 2018年 1月 3 日(T-2 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招股说明书全文。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网上申购日(T 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 资者和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且在2018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市值日均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方可参与网上申购。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 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 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 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 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 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 (4)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申购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对于申购量超过网上申购上限20,000股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5)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8、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月9日(T+2日)公告的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相关情况,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8年1月3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万兴科技 指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指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 指 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 通股(A股)之行为 本次发行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网上发行 指 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2,000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已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和 网上投资者 指 根据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相关规定已开通创 业板市场交易的自然人(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一、发行价格 (一)发行定价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5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7.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22.96倍(每股收益按照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二)与行业市盈率和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比较 发行人所在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截止2018年1月2日,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48.57倍。 本次发行价格16.55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22.9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2018年1月2日前20个交易 市盈率 可比公司证券简称 2016年EPS(元) 日均价(含1月2日) (倍) (元/股) 久其软件 0.4 10.84 27.10 广联达 0.38 20.18 53.11 用友网络 0.14 21.28 152.00 北信源 0.15 4.16 27.73 算术平均市盈率 35.98 数据来源:WIND 注:计算可比上市公司算术平均市盈率时已剔除用友网络。 本次发行价格16.55元/股对应的2016年扣非摊薄后净利润的市盈率为22.96 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和可比公司平均市盈率。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数量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全部为新股,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 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 (三)发行价格 发行人和华林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16.55 元/股。 (四)募集资金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金额为28,962.36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预 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33,1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约4,137.64万元后,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28,962.36 万元。发行费用及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已于 2018年1月3日(T-2日)在《招股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披露《招股说明书》,刊登《上市提示公告》、《网 2018年1月3日(周三) 上路演公告》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8年1月4日(周四) 网上路演 日期 发行安排 T日 网上申购日(9:15-11:30,13:00-15:00) 2018年1月5日(周五)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8年1月8日(周一) 网上申购摇号抽签 T+2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8年1月9日(周二) 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认购资金划至主承销商资金交收账户 2018年1月10日(周三) T+4日 刊登《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 2018年1月11日(周四)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 (六)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三、网上发行 (一)申购时间 2018年1月5日(T日)9:15-11:30、13:00-15:00。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 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价格为16.55元/股,即为网上申购价格。 (三)申购简称和申购代码 申购简称为“万兴科技”,申购代码为“300624”。 (四)参与对象 网上申购时间(T日,含当日)前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 在2018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符合《深圳 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6年1月修订)所规定的深圳市 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投资者方可参加网上申购。其中,自然人需根据《创 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及实施办法等规定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提醒投资者申购前确认是否具备创业板新股申购条件。 (五)投资者网上可申购额度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8年1月3日(T-2日,含 2018年1月3日)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 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 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6年1月修订)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8年1月5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对于申购量超过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超过部分作无效处理。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投资者需于2018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每5,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 一个申购单位为5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500股或其整数倍,且最高不得超过本 次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20,000股。对于申购数量超过主承 销商确定的申购上限的新股申购,深交所交易系统将视为无效予以自动撤销,不予确认。 3、新股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不合格、休眠、注销和无市值证券账户不得参与新股申购,上述账户参与申购的,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对其作无效处理。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的多个证券账户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或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首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网上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并已开通创业板市场交易。 2、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 投资者需于2018年1月3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深 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 请参见《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2016年1月修 订)的规定。 3、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在网上申购日2018年1月5日(T日,含 当日)前在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4、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深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15-11:30、13:00-15:00),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深交所会员申购新股。投资者通过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方式进行自主委托的,应当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七)投资者获配数量的确定方法 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发行量,则不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发行量,则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结算系统主机按每500股确定为一个申报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申报号,每一中签申报号认购500股。 最终中签率=最终网上发行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八)配号与抽签 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最终发行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1月5日(T 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 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 500 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 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1月8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 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1月8日(T+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1月8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保荐人(主承销 商)和发行人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主承销商于2018年1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 股。 (九)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1月9日(T+2日)公告的《万 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 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 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4 日公告《网上定价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 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十一)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 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对证 券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 情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并及时予以公告。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日 16:00 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 行。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3 日晚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发行费用 本次向投资者网上定价发行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五、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太兵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东环路以西、1-4路以北、1-3路以 南、柳梧大厦以东8栋2单元6层2号 电 话:0891-6361168、0755-86665000 传 真:0891-6506329、0755-86117737 联系人:孙淳 2、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立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1-1号君泰国际B栋一层3号 电 话:0755-23613753 传 真:0755-23613753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万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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