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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科技: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2018-01-10 18:37:50 发布机构:恒通科技 我要纠错
股票代码:300374 股票简称:恒通科技 公告编号:2018-003 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恒通科技本次配股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为194,680,000股,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51,232,33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8,105,937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3,126,400股。本次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245,912,337股。 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17年12月1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配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文件。 二、股票上市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本次配股新增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股票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71号文核准。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恒通科技本次配股共计配售51,232,337股人民币普通股将于2018年1月12日起上市。本次配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三)本次配股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新增股份上市时间:2018年1月12日 股票简称:恒通科技 股票代码:300374 本次配股发行前总股本:194,680,000股 本次配股新增上市股份:51,232,337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8,105,937股,有限售条件股东增加23,126,400股。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BeijingHengtongInnovationLuxwoodTechnologyCo.,Ltd. 股票简称:恒通科技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300374 注册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普安路87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房山区长阳万兴路86-5号 注册资本(发行前): 19,468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志强 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中介除外)、技术服务、 技术培训;销售机械设备、模具、活动房屋;回收废旧物品;施工总承包;货物进出口(国营贸易管理货物除外)、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加工木塑制品;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持有发行人股份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情况 间接持股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发行前(截止2017年发行后(截止2018年发行前(截止2017年9发行后(截止2018年1 9月30日) 1月2日) 月30日) 月2日)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1 孙志强 董事长 77,228,100 39.67% 100,396,530 40.83% - - - - 2 王墨石 董事 - - - - 779 0.0004% 7790.0003% 3 王秋艳董事、总经 93,400 0.05% 121,420 0.05% 26,137,928 13.43% 33,979,306 13.82% 理 4 王玉莲董事、财务 100,000 0.05% 130,000 0.05% 3,391,872 1.74% 4,409,433 1.79% 负责人 5 申士兵独立董事 - - - - - - - - 6 王炳明独立董事 - - - - - - - - 7 虞建华独立董事 - - - - - - - - 8 宋爱军监事会主 10,900 0.01% 10,900 0.00% - - - - 席、监事 9 于小云 监事 - - - - - - - - 10 商宇飞职工监事 - - - - - - - - 11 谭黎明董事会秘 10,000 0.01% 13,000 0.01% 973,400 0.50% 1,265,420 0.51% 书 注:1、王秋艳、王玉莲、谭黎明系通过霍尔果斯恒隆德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是晨光景泰、晨景新业)间接持有公司股权;2、王墨石系通过中科燕山间接持股。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认定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94,680,000 股,孙志强直接持有公司77,228,100股,持股比例为39.67%,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首发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孙志强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孙志强先生,大学函授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现任 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房山区工商联主席。孙志强先生1978年 -1983年曾任房山区琉璃河建筑队工长,1983年-1996年曾任房山区琉璃河建筑 分公司副经理,1992年-2001年曾任翔远装饰执行董事,1997年-1999年曾任房 山区建筑企业集团总公司直属二处经理,2000年-2011年曾任金恒通房地产执行 董事,2001年-2010年曾任房建第二分公司经理,2006年创办恒通发展,2008年担任恒通发展执行董事、总经理,目前担任恒通科技董事长,新疆赛木董事长、组装公司(北京)执行董事、吐鲁番赛木董事长、恒通远大董事长等职务。孙志强先生曾荣获“全国劳动模范”、“北京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项目经理”、“全国 建设系统先进个人”、“北京市质量管理优秀企业家”、“全国QC大赛一等奖”、“北京市优秀企业家”、“北京市统一战线先进个人”、“北京市双文明奖章”等多项殊荣。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情况 姓名 本公司职务 对外投资公司 与对外投资企业的关系 北京金恒通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控制 北京金恒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制 北京欣福良苑假日酒店有限公司 控制 北京展鸿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控制 北京市翔远装饰有限公司 控制 孙志强 董事长 北京博大远翔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控制 北京市房山区中加王子岛英语幼儿园 参股 张家口泰斗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参股 北京太证恒通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参股 江苏同安云创智能系统集成科技有限公 控制 司 3、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自上市以来的变化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孙志强先生。首发上市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四)本次上市后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后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持股比例 持股数 持股比例 1 孙志强 77,228,100 39.67% 100,396,530 40.83% 霍尔果斯恒隆德庆股权投 30,835,200 15.84% 2 资有限公司 40,085,760 16.30% 北京市中科燕山创业投资 20,556,800 10.56% 3 有限公司投资有限公司 20,556,800 8.36% 4 周晨 2,884,500 1.48% 3,749,850 1.52% 5 金石投资有限公司 1,892,000 0.97% 2,459,600 1.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1,409,900 0.72% 6 任公司 1,832,870 0.75% 7 范腾 505,500 0.26% 657,150 0.27% 8 蒋珂瑜 400,000 0.21% 520,000 0.21% 天瓴(北京)投资管理有 9 限公司-天瓴-幻方星辰 277,100 0.14% 360,200 0.15% 11号私募基金 10 秦锋 241,000 0.12% 313,300 0.13% 注:堆龙德庆晨景新业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晨光景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霍尔果斯恒隆德庆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配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股 本次发行后 股数(股) 比例 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无限售条件 117,423,550 60.32% 28,105,937 145,529,487 59.18% 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 77,256,450 39.68% 23,126,400 100,382,850 40.82% 流通股份 股份总数 194,680,000 100.00% 51,232,337 245,912,337 100.00% 四、本次股票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实际发行51,232,337股。 2、发行价格:11.12元/股。 3、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取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4、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发行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2月18日(R日),配 股缴款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R+1日)至2017年12月25日(R+5日); 5、募集资金总额情况: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69,703,587.44元。 6、发行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 13,000,000.00 审计、验资费用(含税) 840,000.00 律师费用(含税) 800,000.00 证券登记费(含税) 51,232.34 信息披露费用及其他(含税) 170,000.00 合计(含税) 14,861,232.34 合计净额(不含税) 14,020,030.51 每股发行费用为0.27元(按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除以本次配股新增股 份总额计算)。 7、募集资金净额:555,683,556.93元。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5.69元(按照2017年9月30日未审计的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9、发行后每股收益:0.24元(在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基础上按本次配股后总股本全面摊薄计算)。 10、注册会计师对本次募集资金到账的验证情况: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截至2017年12月27 日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中兴财光华审验字(2017)第202044号验证报告:截至2017年12月27日止,公司实际配售股数51,232,337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11.1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69,703,587.44元,扣除发行费用14,020,030.51元,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5,683,556.93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51,232,337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504,451,219.93元。五、财务会计资料 发行人已于2017年3月17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已于2017年10月25 日披露了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请投资者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资料。 六、其他重要事项 发行人自配股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可能对发行人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七、上市保荐人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名称: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东方国际金融广场2号楼24层 法定代表人: 马骥 保荐代表人: 王亮崔洪军 项目协办人: 郑雷钢 项目组成员: 王弋张海陆张新林 电话: 021-23153888 传真: 021-23153500 上市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对恒通科技上市文件所载资料进行了核查,认为:恒通科技申请本次配股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同意保荐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配售的股票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的保荐责任。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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