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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建光电: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2018-02-01 22:02:26 发布机构:联建光电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269 证券简称:联建光电 公告编号:2018-014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深圳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建光电”)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结论性调查意见。增持公司股票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虎军先生的个人行为,非公司董事会决议。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18年2月1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的通知:近 期国内股票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市场调整。随着公司战略由外延式并购转向着重抓内生协同发展,公司建立了集团化的管理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基于对公司全体管理团队及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信心,拟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主体 增持主体名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 已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截至2018年2月1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刘虎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15,388,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8.8079%。 2、增持原因:随着公司战略由外延式并购转向着重抓内生协同发展,公司建立了集团化的管理平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基于对公司全体管理团队及公司未来的长期发展信心所做出的决定。 3、增持方式:根据市场情况,通过个人账户或证券、信托等资产管理计划等以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实施。 4、增持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增持。 5、增持金额或数量: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 6、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定价格区间,刘虎军先生将根据其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判断,并结合二级市场情况,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7、增持资金来源:自有资金、资产管理计划等。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虎军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和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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