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059:倍加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2018-02-08 00:25:08
发布机构:倍加洁
我要纠错
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1、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加洁”或“发行人”)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5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2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
2、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8年2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并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2月13日(T+2日)公告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2018年2月13日(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3、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如下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申购:
1、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C41),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60倍(截至2018年2月6日)。本次发行价格24.07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17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44,502.80万元。
按本次发行新股2,000万股、发行价格24.07元/股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48,140.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3,637.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502.80万元,不超过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倍加洁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253号文核准。发行人股票简称为“倍加洁”,股票代码为“60305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的方式,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简称为“倍加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32059”。
3、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为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4、发行人与保荐人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网上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22.9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17.2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7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48,14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637.20万元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44,502.80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44,502.80万元。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8年2月7日(T-2日)在《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6、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2月9日(T日)0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2018年2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年2月7日(T-2日)前 20 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一定市值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下简称“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18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20,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4)投资者在T日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5)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6)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2月13日(T+2日)公告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
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8、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请投资者仔细阅读2018年2月7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9、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在本公告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倍加洁 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
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证券
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2,000 万股
本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发行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网上发行 按市值申购方式直接定价发行 2,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
股(A股)之行为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申购股票的日期,即2018年2月
T日
9日
指本次网上定价发行中签投资者的认购资金缴款日期,
T+2日
即2018年2月13日
指《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
《发行公告》
告》,即本公告
元 指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数量: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数量2,000万股,网上发行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三)发行人和广发证券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
(四)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18年2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五)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2日 刊登《招股说明书摘要》、《网上路演公告》
2018年2月7日(周三)
T-1日 刊登《发行公告》、《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2018年2月8日(周四) 网上路演
T日 网上申购日(9:30-11:30,13:00-15:00)
2018年2月9日(周五) 网上申购配号
T+1日 刊登《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2018年2月12日(周一)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T+2日 刊登《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2018年2月13日(周二) 网上中签投资者足额缴纳认购资金
T+3日 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发行结
2018年2月14日(周三) 果和包销金额
T+4日 刊登《网上发行结果公告》
2018年2月22日(周四) 募集资金划至发行人账户
注:(1)T日为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六)拟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七)锁定期安排: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期安排。
二、网上发行
(一)网上申购时间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时间为2018年2月9日(T日)9:30-11:30、13:00-15:00。
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本次发行,则按申购当日通知办理。
(二)申购价格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24.07元/股。网上申购投资者须按照本次发行价格进行申购。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其他制造业(C41),截至2018年2月6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32.60倍。
本次发行价格24.07元/股对应发行人2017年扣非前后孰低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22.99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
(三)申购简称和代码
申购简称为“倍加申购”;申购代码为“732059”。
(四)网上投资者申购资格
2018年2月9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18
年2月7日(T-2日)前20 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 1 万元以上的投资者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
股票(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深圳市场的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不纳入计
算。
(五)网上发行方式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发行数量为2,000万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在指定时间内(2018年2月9日9:30至11:30,13:00至15:00)将2,000万股“倍加洁”股票输入其在上交所指定的专用证券账户,作为该股票唯一“卖方”。
(六)申购规则
1、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以投资者为单位,按其2018年2月7日(T-2日)前
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
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资者持有的市值计算
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的规定。上述市值计算可同时用于2018年2月9日(T日)申购多只新股,投资者申购数量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部分为无效申购。
2、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
度。投资者需于2018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
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方可参与新股申购。
每10,000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0,000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
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
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20,000股,如超过则该
笔申购无效。同时,投资者申购数量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如申购数量未超过20,000股,但超过其持有市值对应的网上可申购额度上限,则超过上限部分为无效申购。
3、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
一经申报,不得撤单。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T-2日日终为准。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
4、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5、投资者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申购程序
1、办理开户登记
参加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证券账户卡。
2、计算市值和可申购额度
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需于2018年2月7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日均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市值计算标准具体请参见《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上证发〔2016〕1号)的规定。
3、申购手续
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上交所上市股票的方式相同,网上投资者根据其持有的市值数据在申购时间内(T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委托。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到申购者开户的与上交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证件,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或其他自动委托方式时,应按各证券交易网点要求办理委托手续。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证券公司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2)投资者进行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八)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
网上投资者认购股票数量的确定方法为:
1、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无需进行摇号抽签,所有配号都是中签号码,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购股票;
2、如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按每1,000股确定为一个申购配号,顺序排号,然后通过摇号抽签确定有效申购中签号码,每一中签号码认购1,000股。
中签率=(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总量)×100%。
(九)配号与抽签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网上发行数量,则采取摇号抽签确定中签号码的方式进行配售。
1、申购配号确认
2018年2月9日(T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投资者新股申购情况确认有效申购总量,按每1,000股配一个申购号,对所有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连续配号,配号不间断,直到最后一笔申购,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
2018年2月12日(T+1日),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申购者应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网点处确认申购配号。
2、公布中签率
2018年2月12日(T+1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率。
3、摇号抽签、公布中签结果
2018年2月12日(T+1日)上午在公证部门的监督下,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持摇号抽签,确认摇号中签结果,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当日将抽签结果传给各证券交易网点。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18年2月13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公布中签结果。
4、确认认购股数
网上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股数,每一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股。
(十)中签投资者缴款
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8年2月13日(T+2日)公告的《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
(十一)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和余股包销的情形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发行。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时,缴款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负责包销。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T+4日公告《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结果公告》,披露网上投资者获配未缴款金额及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
发生余股包销情况时,T+4日,主承销商将余股包销资金与网上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用后一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十二)中止发行
1、中止发行情况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
(2)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会后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3)中国证监会责令中止的。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中止发行后,在本次发行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择机重启发行。
2、中止发行的措施
T+3日16:00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统计网上认购结果,确定是否中止发行。
如中止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在T+4日刊登中止发行公告。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股份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三、发行费用
本次网上发行向投资者不收取佣金和印花税等费用。
四、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发行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扬州市杭集工业园
电 话:0514-87497666
传 真:0514-87276903
联系人:王新余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电话:020-87555297、87555292
传真:020-87555850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倍加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