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数据: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8-02-13 09:22:42
发布机构:奥飞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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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738 证券简称:奥飞数据 公告编号:2018-020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2月12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1日下午15:00至2018年2月1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景路1号南方通信大厦9层。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何烈军先生。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股份36,964,5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32,280,0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4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4,684,5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
2、公司部分董事和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自然人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64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广州市昊盟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地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96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0股,弃权
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684,500.0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
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林晗龙律师、戎魏魏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奥飞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