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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兰信: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8-02-22 18:56:24 发布机构:海兰信 我要纠错
证券代码:300065 证券简称:海兰信 公告编号:2018-020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2月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以激励员工预案的议案》和《关于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18年2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回购方案,公司计划以自筹资金进行股份回购分别用于激励员工及注销公司股份。其中回购用以激励员工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3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36.3636万股至454.5454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比例约0.38%至1.25%以上。 回购用以注销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且不 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 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227.2727万股至454.5454万股以上,占公司目前已发行 总股本比例约0.63%至1.25%以上。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满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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