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风行: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8-02-28 18:20:41
发布机构:锐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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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简称:锐风行 股份代码:430194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地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票简称:锐风行
股票代码:430194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塍陆11号7幢203室
股份变动性质:盘后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减持
股份变动日期:2018年02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准则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根据本报告书中所载明的内容进行。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录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7
第七节 备查文件......7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8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9
第一节 释义
除非本报告书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何流
锐风行、公司、本公司 指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
本报告书 指
书
何流于2018年02月28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北京锐风行艺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579,000股,由此导致持
股比例由15.96%减少到15%的权益变动行为。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何流,男,1962年11月17日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广播
学院(现中国传媒大学),本科学历,文学学士。1986年11月至1993年3月,
就职于甘肃广播电视厅,任记者;1993年3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浙江电视
台,历任新闻记者、纪录片编导、制片人、部门主任;2003年5月至2006年5
月,就职于浙江广厦传媒集团,任副总经理;2006年5月至2011年2月,就职
于浙江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主管电视制作、发行;2011年 2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润禾影视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02月27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 股份名 股份数量 占锐风行 所持股份性质及性质 股东持股变 权益变
义务人 称 股份种类 (股) 已发行股 变动情况 动达到规定 动方式
份比例 比例的日期
人民币普 2,875,750股为无限售 2018年02 盘后协
何流 锐风行 通股 9,624,250 15.96% 条件流通股、 月28日 议转让
6,748,500股为限售股
人民币普 2,875,750股为无限售 2018年02
合计 锐风行 通股 9,624,250 15.96% 条件流通股、 月28日
6,748,500股为限售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无需取得国家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何流减持锐风行流通股57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6%。
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自主自愿减持,并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的转让行为,交易各方之间经过协商,以盘后协议转让方式交易。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锐风行于2012年12月31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截至2018年02月27日,何流持有锐风行股份9,624,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96%。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何流于2018年02月28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
的方式减持锐风行流通股合计579,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96%。
上述变动后,何流拥有锐风行股份9,045,25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
转让前 本次转让 转让后
股东姓名
股份额(股) 股份比例 转让股数 转让日期 股份额(股) 股份比例
何流 9,624,250 15.96% 579,000 2018年02 9,045,250 15%
月28日
合计 9,624,250 15.96% 579,000 2018年02 9,045,250 15%
月28日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涉及质押、冻结等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表决权未恢复的优先股的情况。
第五节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此次转让系何流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锐风行流通股,不存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行政转化或变更、法院裁定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02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及签署页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何流
2018年02月28日
附件: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公众公司名称 北京锐风行艺术交 公众公司住所地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15号
流股份有限公司 D座135室
股票简称 锐风行 股票代码 430194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马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何流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塍陆11号7幢20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增加□减少不
化 变,但持股人发生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挂
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是□否 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是□否
控制人 管理人员
通过股转系统的竞价交易□
取得公众公司发行的新股□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股转系统的协议转让
赠与□ 通过股转系统的做市交易□
执行法院裁定□继承□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其他□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变动前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数量:9,624,250股,持股比例:15.96%
数量及占公众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数量:9,045,250股,持股比例:15%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涉及公众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公众公司控股股东向收购人协议转让其所持 是□否□不适用
有的公司股份是否导致其丧失控股股东地位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是□否□不适用
公众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是□否□不适用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